高丽前期受宋代职官制度影响最大的当属枢密院,但是其台官和谏官往往合称台谏,说明其监察制度受到宋代台谏合一模式的影响。北宋时期,台官的职权与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北宋初期设立中书门下(宰相办公处)枢密院、三司,主要由这三个部门执掌国政。
枢密院参判国家大事,并且分散和削弱宰相之权。出于牵制中央行政机关的目的,突出谏官的独立性,北宋时期谏院被设置为独立机构。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二月首次在门下省旁边设立谏院,由此谏官脱离宰相独立。
接着在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七月,将现有的门下省迁至别处,并将该建筑用作谏院,谏院与中书省及门下省分离,成为完全的独立机构。这样一来,谏官不再受宰相的控制,而是与御史台合二为一进行台谏活动,更加活跃地发挥牵制宰相的作用。
后来随着神宗元丰(1078—1085年)官制恢复三省制度,谏院被废止,隶属于中书门下后省。高宗建炎3年(1129年)将三省合并为一省,并另外设立谏院,不再属于门下省和中书省,此后谏院作为独立机构行使职权。
从历史沿革来看,宋朝的谏院一度摆脱宰相,成为独立机构,台官和谏官合二为一,积极履行对宰枢两府的牵制职责。高丽前期,为应对女真问题,显宗将中枢院改编为枢密院,枢臣的地位随之提高。
特别是文宗以后,由于边界女真问题愈发严重和国内门阀势力的成长,战事频繁,国内外情况也发生巨大变化,国王想掌握政治地位的主导权并不容易。
为此,高丽受容了宋代中央官制的部分内容,睿宗时期命令枢密院不得独断军机大事,中书门下的宰臣也可以讨论边疆军事问题,这样就牵制了枢密院的权力。
军国大事须宰枢二府共同“议断”,又会导致宰臣过于干涉军事问题。肃宗时期设立谏院,谏官的独立性得以加强。为了牵制宰枢二府,睿宗时期则强化监察制度,将台官和谏官合二为一并称为“台谏”,牵制中书门下和枢密院。
此后作为国王喉舌的台谏牵制活动更加活跃,谏官作为言官的地位也提高了,这种倾向在朝鲜时期得以继承发展。谏官与御史职权略有差异,谏官献言以正人主,御史则主管纠察、束缚百僚。
唐代虽然没有规定让御史担当谏诤职能,但实际上台官可参与谏诤,只是并不明显。宋代御史官员除了弹劾纠察之外,谏诤行动也十分活跃。高丽也是如此,因为台官兼有谏诤的职能,所以台谏往往合二为一。
例如,北宋曾经派遣承信郎许立、进武校尉林大容等出使高丽,睿宗由于接待礼仪不合体统,而遭到了台谏的批评。
台谏可以对国王的命令共同发起谏诤行动。本来弹劾是唐制的御史台的职能,因此台官普遍具有弹劾权,但主要是由御史大夫、中丞和侍御史担任此项任务,谏官没有弹劾官员的权力。
到了北宋时期,虽然负责弹劾也是台官分内之责和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仁宗之后出现了许多谏官弹劾朝中大臣的事件。高丽时期还往往出现台谏一同弹劾官员的事情,毅宗宠幸内侍官员郑諴,郑諴在仁宗时只是内侍官员中的供奉官,后来与毅宗的乳母接近。毅宗即位后,郑諴遂得到国王的偏爱,授内殿崇班之职。
当御史弹劾郑諴服制逾规时,国王偏向内侍官员郑諴,而把御史小吏囚禁于刑部。台谏群起抵抗,杜门罢职,最终使国王妥协,把内侍李成允、韩儒功等人免官,这场闹剧最终以御史台的胜利而告终。
此外,还有其他事例也可以说明台谏伏閤言事,毅宗时期台谏再三进言,请求把刚正不阿、敢于弹劾权贵的御史台小吏李份重新召回朝廷任职,而把违法乱纪的郑叙、梁碧、金旵等人流放外地。
台谏往往一同言事,国王才勉强对违反朝廷规定的官吏给予严厉的惩处,维护了政局的相对稳定和公平性。高丽时代御史台的职能可以溯源到新罗的司正府和泰封国的内奉省,通过对新罗司正机构和建国初期内奉省的继承,对中国唐宋制度的借鉴,高丽的中央监察制度得以确立起来。
高丽在大规模引进唐宋制度的同时,亦没有改变其本土风俗及传统,其官制呈现出了杂糅的特点,而且臣强君弱始终是高丽一朝的政治现实,高丽国王甚至不能私自接见大臣。白任至因为私事拜见国王,毅宗“优礼以遣”,白任至得以进入内殿,但是高丽旧制规定“大臣非国家大事不诣君门”,台谏没有驳斥白任至,引起朝堂百官的讥讽。
洪汝河也说君弱臣强有违君臣之道的根本,导致高丽时期君臣之间的礼制无法建立。世宗也曾说,前朝之法规定流窜到各地的逃犯需由大臣派遣吏卒拘拿审问,此乃君弱臣强、弊端丛生。
这一政治现实也被贵族集团认为是高丽的“土俗”之一,对于高丽的这种政治特点,朝鲜王朝中期的沈光世(1577一1624)慨叹道:“丽朝上下五百年,悍臣相继执国命。惩前毖后终莫改,无乃天定人难胜。”
尽管高丽前期就引入了御史制度,但是其贵族政治的特点以及弱小的王权使御史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再加上高丽中期一些武臣凭借军功也逐渐晋升为权贵阶级,更是成为监察官员无法制衡,掣肘政坛的巨大隐患,所以高丽前期的御史台在发展过程中其弹劾权力逐步萎缩。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关注我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