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特定年龄的失业人员,是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二个月的失业人员,不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和无业游民。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这对于失业人员来说,乃是一个重大利好。
也就是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二个月的失业人员,不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到退休,在此期间,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也不会断,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支付,放在北京,那就是15015元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这对于大龄失业人员就是“雪中送炭”呀。
这样一看,上述所说的北京失业人员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每月领着2124元的失业保险金,比养老金最低标准1714元(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还要高出一大截,只是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为70%,不是退休人员85%的报销比例。
现行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有的城市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有的城市失业人员就不能自己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这样一来,不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就断了,对于未来领取养老金肯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少了二十四个月至三十五个月。
这样一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失业保险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在领取职工社保补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都要用到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越好,回旋余地也就越大,领取职工社保补贴的时间也就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就越高,也就是说享受的待遇越高。(原创:周凤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