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家村子里,有一户人家,看起来夫妻之间是非常幸福美满,生育有两儿一女,并且都扶养成人,虽然都是初中毕业,都没有培养上高中,但这对夫妻算是尽力了。
这对夫妻,丈夫姓余,妻子是大山那边姓郝的姑娘,是双方父母订下的“娃娃亲”,结婚以后亲妻向夫,夫妻十分恩爱。
他们结婚成家立业以后,双方的父母都逐渐离去,他们夫妻便开始一起过着独 立的生活,妻子非常贤惠善良,负责在家里耕田种地和养活三个孩子,当地人看到小郝非常能干,送她一个“铁女人”的称呼,是对她为了这个家的付出,全部的肯定。
丈夫小余,是一个精明能干的男人,非常聪明,看到人家干什么活,他一见就会,并且干得非常好,非常出色,被村子里的人认为是一种能力非常强的人,因此,小余长年累月在外面打工挣钱养活一家人。
这些年头,小余一个人赤手空拳的,在城市里打工挣钱,确实非常不容易,他在人家工厂里打工,结识了几个工友,便想起了歪心思,总想不劳而获,去偷人家的贵重物品,赚钱要比打工每月拿两三千元,更加容易得多。
小余是一个聪明透顶的人,工友们外出偷窃作案的时候,他不参与,只在他们回家的时候,分享他们作案的全过程,他听在耳里,记在心里。
因此,小余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掌握了一些偷窃的技巧以后,他从来都不与工友们一起作案,都是暗地里,不让任何信息透露给第二个人,他每次作案,只有自己知道,其它任何人都很难知道。
小余作案偷窃有一个特点,用农村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黄莺不打窠下食”,他偷窃不在老家农村,不在打工的城市,会到千里之外的城市里去,专盯上了高级酒店宾馆。
他会拉二胡,每到一个酒店宾馆,在吃过晚饭的时候,要么在酒店宾馆休息娱乐的地方,要么在自己开的房间里,拉着二胡,那熟练的技艺,悠扬动听的乐曲,必然招来得多喜欢音乐的客人来看他凑热闹。
因此,小余就是借这个机会,了解到一些人的基本情况,所住的房间,询问入住和退出的具体时间,一般的生活习惯,主要是他们需带的什么贵重物品,都会记在心里。
所以,他这样每次人不知鬼不觉地“踩点”,物色行窃对象的时候,专门偷窃钱包、贵重手表、金银玉石首饰等等奢侈品,一旦得手后,马上退店返回打工地,或农村老家,因此他百发百中,每次都得手,并且没有任何人知道。
就这样,他每年“打工”的经济收入确实不少,在村子里是外出打工最会挣钱的第一个人,因为,任何人都不知道小余挣来的钱,是否是干净钱,正大光明的钱,所以,村子里在十几年中,把他看作偶像,学习的榜样,每一个人都会羡慕他的挣钱能力。
这些事情,瞒得过任何人,但瞒不过他的妻子,尽管小余把自己带回家的钱财,统统归结为自己打工的正当收入所得,全部交给妻子,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守口如瓶。
但是,有一次在某市一高级酒店里偷窃,得手后马上退房,坐火车回到了打工地的住所,谁都没有想到,他做得天衣无缝,却被酒店的摄像头监控记录了下来,那个时候,监控和侦破技术比较落后,发案后公安方面,能清楚地看到了小余的偷窃时的脸面像,但那个时候的人脸识别技术非常落后,无法判断就是住在酒店里的小余,因此,当时只是他的录像存入这起偷窃案中,无法找到偷窃者小余。
自此后第二年,小余再次入住这家酒店,被前台经理一眼认出了小余是小偷,及时报警,小余随即向警方供认不讳,交待了作案事实和经过。
小余落网后,因那次偷窃财物金额巨大,公安立案调查,到他的老家和打工地调查,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好人,在群众中的口碑非常好。
当小余获得一年期徒刑的时候,家乡的父老乡亲根本不会相信有这个事实,而她的妻子却非常镇定,认为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可是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这个可怜的女人,在精神上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认为自己一家人无法在村子里生活下去。
这个时候,小余的家里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大儿子初中毕业后,在上海创立了一家铜艺公司,年收入过千万元,老二当兵当上了部队的干部,小女儿在广州一家公司当上了副总经理,家境一时非常显赫。
就在这个时候,妻子小郝49岁了,本来是可以在家里享福的富贵人,完全可以不再劳动就能生活下去,万万没有想到她怨恨自己嫁给这样不争气的丈夫,侮辱了她的人格,她心里再也容纳不下丈夫了。
于是,她不是选择去死,不是选择离婚,而是选择逃避,选择隐姓埋名,不带户口,不带家产,独自一人私奔了,消失在人海之中。
一年后小余出狱和三个孩子,通过所有的任何信息和线索,仍然无法找到为这个家,立下汗马功劳的有功女人。
十多年来,小郝究竟出逃在什么地方?无人知晓,无法找到,只有小郝离家出走时留下的字条“我不会选择去死,我还要追求应有的幸福,孩子们别找了,我会坚强地活着,受不了你们的父亲对我天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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