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笔记5:吕后坏了规矩“二号功臣家族”吕氏成了牺牲品

阿岔侃历史 2024-11-12 09:13:31

在正常情况下,距离皇位继承权比较远的刘恒能够成为西汉王朝历史上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皇帝,直接的原因,是吕氏集团势力坐大,动了诸侯集团和功臣集团的奶酪,威胁到他们的既得利益,诸侯集团联合功臣集团清除“诸吕”势力的结果。特别是吕后最后的那一个“把兵权交给吕氏”的决定,直接让原本一直坐山观虎斗的“功臣集团”(代表人物陈平、周勃)直接倒向诸侯集团一方。而根本的原因应该是吕后的玩法坏了统治集团共同制定的根本大法“白马盟约”。非刘氏不能封王,非功不能封后。都坏了。吕氏在吕雉执政期间被封王封侯的达到十几个,仅仅封王就搞了七八个(姓吕的七个)。

而最敏感的就是——吕雉实际上是行使皇帝的权力,这才是整个统治集团都难以接受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一个东西。吕雉活着的时候,这个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是“坏规矩”的,但都还可以接受,吕雉死了,那就没有人愿意再接受。所以,这个事儿在吕雉死后,就必须给一个说法,对这一段历史给一个正本清源的总结。就必须——至少确认这只能是一个例外。

事实上当时的决策者们的确是把“这个”当作一个例外的。因为他们也处在一个两难之中。这就是一方面他们是不能全盘否定吕后和吕后执政的基本面的,他们自己就是这个执政团体的一部分。作为一个整体,如果否定掉,那其实也就是连他们自己都要否定掉的。

但同时又必须给清除诸吕一个“正义”的理由,必须明确外戚干政、专政的“非正义性”,必须强调也严防同样的事情再发生。让政权秩序回归到大汉朝的那个“临时约法”、根本大法上来。

这一切,在现代人的观念中不是什么事儿,比如女人执政,比如外戚干政。但在两千多年前,这可是大事儿。甚至就连吕雉自己也是从内心认可的——

吕后虽然实际执政十五年之久,但在形式上她还是要在自己前边放一个刘姓的皇帝的,还是要以皇帝名义发布确认“男尊女卑”的法规条例的。这实质上就是她也是把她自己的“执政”当作一个特殊的例外而定位的。就是她临死的时候发出的最后一道命令,那也是“维护刘氏皇权”的合法性的。至于她给吕氏兵权,其目的只是为了他的娘家人能够自保而已,这就等于说她很清楚他们吕家人在整个西汉统治集团的利益格局中,拿到的蛋糕太大了,而这些都是从别的既得利益者那里不合规矩的抢过来的。她自然也明白,这种“不合规矩”的抢法的危险性——你能抢回来,别人自然也能抢过去。她自然也明白——

她壮大吕氏实力,实际上按丛林法则玩的,而自从大汉政权建立,她和她的丈夫、她的亲人、她的战友们,极力想要避免的也是这个。白马盟约其实就是想要干这事儿的。

所以,她一直没有动皇权那道红线。她只是在这道红线之下扩充了吕家这个大汉朝利益集团“二号家族”的规模实力罢了。她也许幻想着她的这种玩法可以得到一种集体的谅解。

客观地说,吕氏原本就是除了刘氏之外的二号家族。吕氏家族在大汉王朝的兴起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屈居第二——是没有疑问的。

避免统治集团内部丛林法则再现是这个统治集团的集体共识,也是他们集体努力的方向。但至少,“二号功臣家族”吕氏集团成了牺牲品。

说他们是“牺牲品”是因为——

包括吕雉在内的这个家族,在维护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推进社会发展这些重大选项上,他们事实上一直是“正面角色”,是主导者和积极推动着,是中坚力量。我在关于刘邦的文字中说过,刘邦从一个朝廷逃犯到聚众于山林的强盗,再到带着做多几百人(我估计一开始也就几十个人)就敢大摇大摆地赶到县城,拿下县城;并迅速成长壮大。这背后最大的策划者和支持者应该就是他的老丈人吕公和他背后的吕家势力。

吕家应该不是像刘邦一样的普通家庭,而是应该属于地方豪强——比如刘邦的朋友王陵一类的、具有相当的人力物力资源、具有在地方一呼百应能力和影响力的——家族。

《史记》对吕家势力以及吕公、吕公背后的家族对“刘邦革命”过程中的作用写的非常少,甚至可以说是几乎不提。但纵观大汉朝兴起的过程,特别是“革命成功”之后分封诸侯这件事,我们便会发现,首批受到丰厚待遇的二十几个一类功臣中,吕家一家就有三个——吕泽、吕释之、吕清。而且,按照吕泽的贡献、功劳看,第一次没有被封王实际上应该委屈了人家。因为这个早期是带兵起义之后与刘邦队伍合并的,按现代的说法就是,他是入股进来的。而且,就是他的部下,在第一次的封侯中还有丁复、郭蒙。如果加上他的两个兄弟,那么,在第一次被封侯的“一类功臣”中,吕家人马就占了五个。这个比例除了划在刘邦名下的(十六个),就只有大将军韩信及部下可以相提并论。就这,还把舞阳后樊哙、也就是吕雉的妹夫,还没有划过去。

革命成功了,这一支力量的总代表自然就是吕雉吕皇后、吕太后。即使是按照刘邦封王的标准,吕家分封两个诸侯王,也是不会有多大争议的。客观地说,这个家族对大汉朝的贡献实际上是被史书有意无意地低估了的。

不仅如此。吕雉自身的能力、影响力也是经过实践检验而被证明具备领袖素质的。吕雉是不到二十岁嫁给刘邦的。这个时候的刘邦还是一个空有大志,而实际上只能靠说大话骗吃骗喝的小公务员。而且已经三十五岁了,还没有老婆,却带着一个跟人家曹家寡妇鬼混生的一个儿子(刘肥)。而这个时候的吕雉虽然也是跟着父亲避祸于此,却毕竟要算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毕竟还是当时沛县县令想要娶的女人。跟着刘邦实际上“吃苦受罪”的日子还要继续十几年,还要在此期间带着一个野孩子刘肥,还要生两个孩子,还要种地,还要时不时地去看望那个不断出事儿的丈夫——刘邦在此期间是蹲过监狱的(就是打人那个事儿),后期干脆是以朝廷罪犯的身份东躲西藏。

就是刘邦造反之后吧,也是家里提心吊胆一阵子,做了项羽俘虏时刻面临死亡威胁一阵子。好不容易团聚了,又发现冒出了一个戚夫人,而且丈夫还偏偏就爱这个,还不断威胁要让这个的儿子做大汉朝的接班人。又在女婿家弄出了一个儿子,还要她养着。一个人的忍耐力要有多高才能做得到这些?吕雉做到了。在干掉韩信和彭越这两件事儿上她让整个朝廷见识了她的果敢和残忍。在保护儿子太子地位上她让刘邦和大臣们见识了她的坚韧。

看清这些,实际上也就看清了——刘邦死后,吕后执政的必然性。也就看清了吕雉这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临朝称制的女人并不是靠什么阴谋、心计之类的玩意,而是真的是有“实力的地位”的。

吕氏执政十五年,整个社会是安定的,和平的,发展的。而这些必将为此后的“文景之治”和汉武帝开疆裂土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积累起空前的人脉资源。这主要应该是吕雉以及吕氏的历史功绩。

被当时的主流话语权掌握者、《识记》以及此后的传统史书、文化人所否定的,其实只不过是——

统治集团内部势力调整分配罢了。这个说通俗点就是利益之争,就是狗咬狗。而已。与天下,和天下老百姓,实际上是没有关系的。这个,作为现代中国人,是一定不能搞错的。

吕后以及整个吕氏所做的那些被当时“集体否定”的事儿,在当时有话语权的那些人看来,是错的,是危险的,是需要制止和预防的。最重要的是和他们的那个集体盟约矛盾的——这是他们联合起来诛灭吕氏家族势力的最现实,也是最大的理由。但这些联合起来的人忘记了,就是那个他们将继续努力维护的盟约,也是一种权力利益妥协的结果,是一种脆弱的平衡。而这一次联合诛灭诸吕,实际上就是对着一种脆弱的平衡的一个大规模破坏,是一个破局的先例。

吕后执政时期,在各种位置上的,还都是“官一代、王一代”,他们之间虽然有很多矛盾斗争,但绝大多数人多多少少还有一些亲情、战友情,只要不是要命的事儿,大部分人还都能接受,都能容忍。毕竟为了这个天下政权,许多亲人、战友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跟那些战死沙场、牺牲的比起来,官位爵位的高低、利益的大小,又都算得了什么呢。至少,利益之外,大家还有情分,还都有些顾虑。

而且,尽管吕雉以果断残忍出名,但她在统治集团利益格局上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绝大多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维护着“皇权加诸侯王加功臣集团”这个大的、根本的统治集团利益平衡架构。她以近乎残忍的手段对付的一些人,以有些过分的方式扶持吕家,也基本都是在维护那种权力利益架构下的动作。特别是后者,至少客观上是填补“王权”力量薄弱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尝试最终将被否定,被淘汰。整个统治权力利益团体还有一个“共享革命成果”和“集体利益优先”的遮羞布。那个集体利益平衡,虽然脆弱,却还在。

但——

诛灭诸吕之后,这种遮羞布就被完全彻底地揭开了。力量平衡被打破了——皇权被消弱了。此后,至少对诸侯王集团和功臣集团来说,就只有利益了——说准确点,就只有个体、家族的利益了。而这,也必将成为他们的噩梦。因为——

这种脆弱的平衡,在力量对比发生变化之后,还将不断地被打破——不论是诸侯王集团还是功臣集团,都将在皇权实力不断壮大的过程中被消弱,被消除。不论是诸侯王势力集团还是功臣集团,当他们在为扑灭吕氏集团而弹冠相庆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螳螂扑蝉,黄雀在后。他们以为最安全的汉文帝刘恒将成为他们越来越头疼的角儿。“温水煮青蛙”是需要时间,需要耐心的。恰好刘恒就具备这样的耐心。

在权力斗争中,大汉朝的“二号功臣家族”成了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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