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棋的一碗炖鸡蛋,到底该不该给钱?

栖鸿侃红楼 2024-11-15 21:14:47

写这篇文章,是由于前面《》下方一句评论:“不应该给钱啊,薛宝钗和探春起了个坏头。”

我们都知道,司棋派人到小厨房点菜,尽管只是一碗炖鸡蛋,柳嫂子也不愿意给做。小丫头拿前面晴雯点菜,柳嫂子给做的事情举例,柳嫂子就用宝钗探春吃枸杞芽赏了五百钱来反驳。于是有了上面这句评论。

是的,表面看来,贾府的丫鬟仆人都是管饭的,吃饭不应该给钱。可是,吃饭给钱,和点菜给钱,是一个概念吗?就好像你在自助餐厅吃饭,不需要额外再交钱。可是如果你要吃的是餐厅没有的呢?“你们有蒸鸡蛋,但我不爱吃,我爱吃炒鸡蛋。反正是鸡蛋,你现在给我另外炒几个。”自助餐厅有这项服务吗?如果有,也不应该另外收费吗?

柳嫂子有一句话,说的很关键:“买来的又不吃,又买别的去”。如果她不给司棋等人准备饭菜,是她的责任;准备了饭菜,司棋不喜欢,要另外点,那就需要另外付钱了。宝钗探春给了五百钱,大大超出那道油盐炒枸杞芽儿的实际价格,是她们的大方,但并不是要求大家都向她们学习,虚抬物价。可是像司棋这样点菜却不给钱,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我用自助餐厅来举例子,你认为是现代的事情和古代不能相提并论,那我再举一个例子,就是《红楼梦》里的例子。

宝玉挨打后,受到众人的抚慰,撒娇的要吃“那小荷叶儿,小莲蓬的汤”。以贾母对宝玉的宠溺,当然是“一叠连声的叫人做去”。而凤姐呢?趁机向众人卖好:“借势儿弄些大家吃”,直接让做十来碗。

这时贾母就开着玩笑的批评王熙凤:“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做人。”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不特别声明,这十来碗汤的钱,当然是贾府“官中”来支付,走的是集体账户。但是吃到汤的人,只会感激或者夸奖王熙凤的殷勤周到,谁也不会考虑“我这是占了贾家的便宜”或者“贾家大方送给我汤喝”。这就是拿着关中的钱你做人了。

经过贾母的批评或者说是提醒,王熙凤也马上反应过来:“这不相干,这个小东道我还孝敬的起。”“说给厨房,只管好生添补着做了,在我的帐上来领银子。”

王熙凤当然不在乎这十来碗汤的钱,不是故意贪污。可是作为年轻的管家人,她只有做的滴水不漏,才能不让任何人挑出毛病来。

连王熙凤这样有权势的人,请客点菜,都需要自己付费。那么司棋点那碗炖鸡蛋,凭什么不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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