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出处:
斗茶更斗神。
《斗茶记》(宋)唐庚
政和二年三月壬戍,二三君子相与斗茶于寄傲斋。予为取龙塘水烹之而第其品,以某为上,某次之。某闽入,其所赍宜尤高,而又次之。然大较皆精绝。
盖尝以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不宜得而得之者。富贵有力之人,或有所不能致,而贫贱穷厄、流离迁徙之中,或偶然获焉。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良不虚也。唐相李卫公好饮惠山泉,置驿传送,不远数千里。而近世欧阳少师作《龙茶录》,序称嘉褚七年亲飨明堂,致斋之夕,始以小团分赐二府,人给一饼,不敢碾试,至今藏之。时熙宁元年也。吾闻茶不问团铤,要之贵新;水不问江井,要之贵活。千里致水,真伪固不可知,就令识真,已非活水。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宁元年戊申,首尾七年,更阅三朝而赐茶犹在,此岂复有茶也哉!
今吾提瓶走龙塘,无数十步,此水宜茶,昔人以为不减清远峡。而海道趋建安,不数日可至,故每岁新茶不过三月至矣。罪戾之余,上宽不诛,得与诸公从容谈笑于此。汲泉煮茗,取一时之适,虽在田野,孰与烹数千里之泉、浇七年之赐茗也哉?
斗茶获胜:独占鳌头。
斗茶落败:垂头丧气。
一篇宋文,一个故事;
一件茶事,二三君子;
文人斗茶,寸有所长;
抚今追昔,赐茗七年。
《斗茶记》追述涉及《龙茶录》。
《今吾提瓶走龙塘》一台茶艺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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