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济南市出台《济南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将市属企业主责主业进行调整。按照该政策,市属企业主业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至少一项指标合计占企业总量原则上近3年平均不低于70%,单个主业原则上不低于10%。
2024年9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内容共分6章44条,包括总则、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
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订目的,适用范围,主责、主业、拟培育主业和非主业的定义等。
第二章核定标准,主要规范了主责、主业、拟培育主业的核定依据和要求,主业经营指标标准和主业数量等,其中,主业名称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国家标准性文件制定;主业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至少一项指标合计占企业总量原则上近3年平均不低于70%,单个主业原则上不低于10%。
第三章核定程序,主要规定了企业主责、主业的核定程序。其中,企业主责由市政府制定或批准;企业主业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分申报、审核、核定三个步骤。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是建立主责主业动态调整、信息化日常监控和年度监测工作机制。实现主业穿透式管理,全级次企业均制定主业清单。推动主业和投资联动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企业非主业投资比例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的5%、3%、2%。做好存量资产管理,存量主业资产进行专业化整合,存量非主业资产分类管理,推动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丰富监管措施手段,以激励约束措施为抓手,推动市国资委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形成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第五章责任追究,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日常管理不力、申报资料虚假、问题整改不到位、非主业投资不合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的职责权限,对企业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处分;造成国资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要求市属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制度。各区县(功能区)和文化类、金融类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或执行相关制度。
济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沈文涛表示,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印发该《办法》,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提出各市可参照制定相关制度;济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指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工作,细化深化主业目录,推动企业聚焦主业谋发展,集中精力做大事。
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近年来,市属企业经过重组整合、改革发展,国有经济总量、产业布局、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化,原有的《主业管理意见》(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需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以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工作。
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该《办法》的制定,对深化解决市属企业产业布局过宽过散、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深入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介绍,市国资委研究制定该《办法》,坚持聚焦核心功能,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民生保障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等领域集中,向重点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确保市属企业主要经营质效指标持续优化,确保市属企业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性相协统一,为推动济南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科学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记者:黄敏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