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一宗民企老板殴打交警的离奇案件,令人啧啧称奇。
这起案件是15日重新开庭审理,案发时间则始于2018年,在2020年时发生过一次反转。
因此算下来,案件有2018至2020,及2020至2022两个阶段。
案件的两个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一个比一个严重!
山东省蒙阴县。2月15日,该案在山东省蒙阴县法院重新审理。
首先看第一个阶段。
2018年时,山东临沂交警接到消息,61岁的民企老板武某涉嫌使用一辆车牌号为粤B的套牌车。交警们随即来到武某停车的停车场,试图对该套牌车进行查扣。
但恰巧当晚,武某并没有驾驶该套牌车。武某随即以车位所有人的身份,让交警们离开。
事情的前半段没什么问题,交警们没有证据,也只能驱车离去。
但就在警车即将驶出武某的停车位时,交警王某却突然来到现场并将警车喊停。随即,武某和王某发生口角。王某愤怒地让其他交警交给他辣椒水,武某则情绪失控地将手中开水瓶内的开水泼向王某,并将开水瓶砸向王某。
武某一方三人,此后与王某打斗将近2分钟才停止,令王某旧伤复发。
山东临沂
事件发展至此时,乍一看似乎是交警占车位在先,但其实双方的问题都不少。
交警方面,私自占用了武某的车位却没有主动亮明身份。如果按照执行公务的角度去看,这属于程序违规。
武某方面,率先出手殴打交警。仅凭先动手这一点,就站不住脚。
仅这么看,双方的责任可以说是一半一半。
交警们虽然没有主动亮明身份,但其中有交警身穿警服、开的也是警车。警察身份一目了然,武某非得视而不见,这其实就是在耍横!
交警这方面,在武某情绪激动地骂脏话后,自己也被影响,并进而作出了激化矛盾的举动,则显得很不专业。
2018年监控,停在武某车位上的警车,车身上有硕大的“交警勤务”四个字。
但事情接下来,当地警方的“骚操作”却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2020年2月8日,在武某赔偿交警王某143万元私下调解后,当地警方以妨碍公务罪传唤了武某。
这没有什么。
但警方记录的,却是武某于2月8日自首。
警方记录与事实相违背,这有些令人疑惑!
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而且,直到此时,当地警方才将法医出具的王某伤情鉴定向武某公布。
这也就是说,2018年将王某打伤后,当地警方未向武某公布王某的伤情鉴定,以至于当时61岁的武某,直接出手阔绰赔了143万。
伤情鉴定中,王某为轻微伤,却未对武某公布。耳闻中,武某只知伤得很重。
伤情鉴定这部分,也存在相当程度的说不明之处。
总之,整件事情发展到现在,每时每刻似乎都处于一种反转的氛围中。
交警占武某停车位并与之发生肢体冲突,似乎交警不占理;但交警是为了查武某的套牌豪车,所以才刻意在武某停车位等着他,交警又成了情有可原;但伤情鉴定的隐瞒,又将交警置于不利境地。
至于其中武某托中间人联系王某、警方记录失实等细节,也充满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不知道,本次案件重新审理后,会不会还有更强烈的反转发生!
事件起因,为一辆粤B路虎车
隐瞒轻微伤的鉴定,放出伤很重的风声,敲了143万。钱到手之后,又怕背上勒索的恶名,再反手给人按个罪名。污名化。
收了钱私了过后又抓了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