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开学季,还有几天就是教师节,一则消息把全国教师惊到了!
重庆一幼儿园的前园长王某仙(化名)因在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认定此举违反教育部“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禁令,做出开除处理。(源自央广网等媒体)
王某仙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巧克力价值较小,而且是小朋友赠送,表达对园长的喜爱和尊敬,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不合适。同时,判定幼儿园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行为,应该支付赔偿金。
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多数网友认为,幼儿园的做法过于严苛,没有考虑到师生之间的深厚情感和纯真交往,这样严处,不利于师生情谊培养,不利于师道尊严,会伤到小朋友的心,让人感觉师生之间没有基本信任。也有网友认为,师德师风需要严格管理,防止任何可能损害教育公平和廉洁性的行为发生。
很有意思的是,媒体这次集体站台老师,认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没有错,但是要考虑到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避免机械化、片面化的执行方式。为什么媒体站台幼儿园园长呢?
这次园长收学生6元巧克力被处,确实有点冤。相关情节显示,学生是在送巧克力老师后,拥抱老师,显然是表达尊敬爱戴之意;而且,更为关键的是,相关证据显示,园长是将巧克力分给了班上的小朋友,没有独享,这就失去了认定为收受学生礼品的法理性。
而且,即便认定为园长“收受学生礼品”,相关的处罚办法,还有“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若干选项。一下子就顶格处罚,显示调查和处理过于匆忙草率,既没有体现”过罚相称“,也没有体现给园长申辩的程序,不然,园长不会在法院提供分享巧克力的证据。
“闻过则怒”,匆忙草率,顶格处罚,这是管理层和有关部门处理“师德违规”线索的惯常操作。“萝卜快了不洗泥”,显示出有关方面急于平息事态,急于向公众表示零容忍的决心。事实证明,这样从快从重处理,不给相关老师申辩机会的违背程序规定的做法,只会打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损害相关方面的形象。
教育人结语
老师出现“师德违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是,管理者和有关部门在处理类似线索时,要摒弃从快从重的惯性思维,认真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申辩,弄清事情原委,按照规定程序审慎操作,避免出现“冤假错案”,损害单位形象,造成更大舆情。
一个园长尚且如此处理,如果是一名普通老师,又该蒙受多少不白之冤?这件事要引起学校管理层和教育主管部门反思,在处理类似师德违规行为时,要审慎操作。一则是为了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护教师的权益。二则是为老师处理类似学生违规行为时做好示范,避免老师不分清红皂白,冤枉学生。
教师是融汇师生情感交流的工作,教师的教育行为充满复杂性,在处理涉及教师疑似师德违规行为事件时,既要零容忍,更要重视教师工作的复杂性,体现教育的温度。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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