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后破”体现了中央根据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强调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原则。
各地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
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在改革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限售股在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岀售和变相买卖”。
证券法有关规定是刚性的。但证券交易管理部门却以限售股转融通管理意见形式,轻松突破。
还制定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1年10月26日证监会令第75号公布。根据2017年12 月 7 日证监会令第 137 号等有关部门规章,又拓宽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限售股”的有关规定。
由于违法和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太大。
2023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券商会议,落实限售股转融通业务,并严肃要求券商进行立即整改。依法修改劵商与各类机构所签订的合同,堵塞管理漏洞
受到广大投资者和社会的欢迎!
“先立后破”,既然新的规定已经出台,那么,原来制定的《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就应该立即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