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曾感慨道:如果“二哥”没出事,谁也动不了我,此人是谁?

纵观历史2021 2024-11-22 23:09:19

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曾感慨:“假如‘二哥’没有出事被查,谁敢动我?”

这位被赖昌星尊称为“二哥”的人物,究竟是谁?

1958年,赖昌星出生于福建晋江的一个清贫家庭,从小饱尝生活的艰辛,怀揣着改变命运的渴望,年轻时就开始创业。

历经种田卖菜的辛劳、零件加工的磨砺,涉足汽车配件的生产,逐渐在商海中崭露头角。

1986年,赖昌星因公务踏足香港,被这座国际大都市的繁华深深震撼,通过多方努力和关系疏通,于1991年通过非法手段将户口迁移至香港,正式成为香港居民。

在香港,赖昌星创立美好企业有限公司,主要涉足房地产投资,也经营进出口业务和成衣贸易,事业蒸蒸日上。

他的野心没有止步于此,在频繁往返于香港和内地的过程中,察觉走私活动背后隐藏的巨额利润,决定投身这一充满风险的领域,将厦门作为他走私活动的基地。

1994年,赖昌星正式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以此为平台,开始大规模地从事走私活动,进一步扩大他的商业版图。

在赖昌星的走私帝国构建过程中,一个被称为“二哥”的关键人物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二哥”是幕后大佬李纪周,走私帝国的保护伞。

1993年,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及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纪周,赴厦门进行工作视察。

期间,正值厦门特区成立十周年庆典之际,当地官员借此机会向李纪周引见本地声名显赫的商业领袖赖昌星。凭借金钱与关系的双重攻势,赖昌星逐步与李纪周建立起亲密无间的私人情谊。

在李纪周的庇护伞下,赖昌星走私行为得以肆意妄为,凭借李纪周在公安领域的权势,轻松打通厦门海关等关键环节,使得走私货物能够自由穿梭于国境之间。

此外,赖昌星还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诱使并腐蚀一批海关官员及执法人员。

为加速走私规模的扩张,赖昌星不惜斥巨资,在厦门精心打造一座七层高的红色高档别墅 ,即广为人知的“红楼”。这座别墅外表看似平凡无奇,实则暗藏玄机,成为赖昌星结交权贵、编织权力网络的重要场所。

在“红楼”内,赖昌星通过美色与金钱的双重诱惑,成功拉拢一批权贵。每当面临难题时,他都会派遣“红楼”中的美女公关出马,利用美色与金钱的力量,诱使官员为其走私活动提供便利。

在李纪周的有力支持下,赖昌星走私事业达到鼎盛时期,在厦门等地大肆从事香烟、汽车、石油等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物品的走私活动,获得巨额非法收入。

好景不长,随着中央对走私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李纪周腐败行径逐渐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1998年,中央纪委正式启动对李纪周的调查工作,深入调查的过程中,他与赖昌星之间不为人知的非法关联也逐渐浮出水面。

得知李纪周正面临调查,赖昌星十分恐慌,1999年8月,带着妻子和子女仓皇出逃,伪装成普通游客,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悄然抵达加拿大温哥华机场,企图在异国他乡寻找避风的港湾。

身处加拿大期间,赖昌星始终在寻求逃避中国法律严惩的途径,屡次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身份申请,无一例外地遭到拒绝。

期间,赖昌星频繁向法院提起上诉,企图通过法律手段来拖延被遣返的时间,这些尝试均未取得预期的效果。

2011年7月,赖昌星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依法拘留。紧接着,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他关于暂缓遣返的申请,其强制遣返回中国。

那时,赖昌星满心愤懑,向旁人慨叹:“假如“二哥”没有出事被查,谁敢动我!”

一踏上祖国的土地,赖昌星迅速被检察机关采取法律措施,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赖昌星一案,认定赖昌星犯有走私货物、行贿等多项刑事罪名,依法对其作出无期徒刑的严厉判决,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名下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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