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9年6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执行以来,很多人就吐槽公务员的职级晋升特别难,真是如此吗?
公务员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出发点绝对是非常好的。这样公务员就有了两个晋升的通道,不仅有机会晋升职务,在职务无法晋升的情况下,还可以晋升职级,同样都可以达到提高工资待遇,增加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但在执行当中,确实遇到不少问题。
首先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公务员晋升职级都难。省直机关、中央机关的公务员晋升职级就比较容易,这些机关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名额没有限制,都是达到条件就可以晋升,且一至四级调研员,一级、二级巡视员的晋升比例也是非常高的,晋升的机会比较大,存在职级晋升难的问题。
反而是市直机关、县乡机关在公务员职级晋升比较难,特别是县乡机关,越是基层,职级晋升越加困难。这些困难主要体现在哪呢?
一是职级晋升都有比例限制。这是与2015年出台的县以下职级并行的相关规定最大的区别,后者虽然晋升的条件比较苛刻,但是没有比例限制,一般只要达到晋升条件就可以晋升。也正是因为有比例限制,所以基层单位很多人即使满足晋升的条件,但名额有限,也是晋升不了的。
另外,也是因为有比例限制,不是达到条件就可以晋升,有些单位即使有职级的名额空缺,也不开展晋升程序,只是在那空着,领导明面的意思可能是物色更加适合晋升的人选,但实际如何就不得而知。所以很多人明显更倾向于2015年那样的职级晋升规定,毕竟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晋升,那还有个盼头,而现在即使满足条件,也不能保证能够晋升。
二是领导兼任职级,优先晋升职级。因为这个规定是职务与职级并行,所以是允许公务员既担任领导职务,也兼任职级的。而很显然,同等条件下,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更容易晋升职级,而如果兼任职级,则更容易使得其他人没有机会晋升职级。比如市直机关的局长,大多都能晋升一级调研员,甚至很大一部分兼任一级调研员,而该单位的二级调研员,很难跟局长去竞争一级调研员。其他的县乡机关更是如此。
三是编制设置问题。县乡机关公务员晋升难主要是因为能晋升的各类职级比例低,特别是高级别职级,如二级调研员的比例不能超过,三、四级调研员的比例不能超过,而高级别职级晋升比例低,其他低级别的职级也无法按序晋升,自然就无法形成有效稳定的晋升环境,所以很多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卡在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等职级上。
而市直机关处在中间,属于不大不小的机关,这就呈现出有些机关职级晋升还是相对比较容易的,而有些机关则非常困难。比如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机关,职级晋升还是相对比较容易的,这些机关不仅干部交流多,很容易空出职务或职级的岗位,而且单位本身编制足,因为职级晋升是按照编制数的比例来设定的,而不是实有人数。
而有些机关本身人数较多,但编制数不足,那样直接晋升就会非常困难。比如我所在的单位,虽然是正处级行政机关,但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着混编混岗的情况,行政机关公务员编制只有8个,但实有公务员16个,很多是军转进入的,原来有编制18个,但每调出去一个人就带走一个编制,留下来的就显得严重超编,长期都没有解决。而职级晋升是按照编制数来设定的,比如三、四级调研员,不能超过编制数的20%,零头由市里统筹,所以单位只能晋升一个四级调研员,何将晋升的难度有多大。
总体来说,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来,确实有很多人通过职级晋升,在工资待遇上更进了一步,但还是大机关的公务员获得了更好的利益,而越到基层,职级晋升越困难,很多人卡在了低级别的职级上,迟迟难以晋升,对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想这个问题上面也应该可以得到反馈,后期可能在职级晋升的一些细则上可能会有所调整,其实很多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本地区本单位的晋升细则,比如对领导职务兼任职级的情况进行限制;增加职级晋升的条件,比如增加年限,使达到条件就能够晋升,这样可能对大家的积极性会更好。
有领导职务就不能晋非领导职级,为什么要双级晋升,抢占名额,设计思路就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