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名著的魅力——读《百年孤独》之感悟

儒雅湘水送余波 2024-11-14 21:24:40

正心心念念想着再读《百年孤独》,这样的际遇在闲暇里如期而至。

《百年孤独》自1976年问世以来,便被出版家及无数读者叹为观止,奉为圭臬——天才之作,是当之无愧的名著,其影响力波及地球上任何一个有语言文字的国家。

名著的魅力,在于文本翻译成其它任何国家读者的母语译本,都能吸引操不同语言的母语读者持之以恒的阅读。深以为出自加西亚.马尔克斯之手的《百年孤独》,具备这样的魅力。

名著首先具备语言文字流畅优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不管是文本还是译本。

其次名著一般意境高深、思想深邃,随时随地引领读者进入奇异的思想领域,让读者如饮琼浆玉液、唇齿留香、大快朵颐。

再次名著让读者常读常新、百读不厌、历久弥新。

这个崇拜海明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字里行间都闪烁他自身生命的张力和活力,幽默风趣、灵动飘逸,遣词造句即使由西班牙语译为汉语,都能感受原著的无穷魅力。

小说是这样开头的:“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时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房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思想深邃的原著,不管翻译成哪种语言,都能打动操这种语言的读者。

小说这样结尾:“奥雷里亚诺平生从未像此刻一般清醒,他忘却了家中的死者,忘却了死者的痛苦,用费尔南达留下的十字木条再次钉死门窗,远离世间一切干扰,因为他知道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上记载着自己的命运。他发现史前的植物、湿气蒸腾的水洼、发光的昆虫已将房间内一切人类踪迹消除净尽,但羊皮卷仍安然无恙。……他读得如此入神,仍未发觉风势又起,飓风刮落了门窗,掀掉了东面长廊的屋頂,拔出了房屋的地基。到这时,他才发现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不是他的姐妹,而是他的姨妈,而当年弗朗西斯.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不过是为了促成他们俩在繁复错踪的血脉迷宫中彼此寻找,直到孕育出那个注定要终结整个家族的神话般的生物。

当马孔多在《圣经》所载那种龙卷风的怒吼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旋涡时,奥雷里亚诺为避免在熟知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又跳过十一页,开始破译他正度过的这一刻,译出的内容恰是他当下的经历,预言他正在破解羊皮卷的最后一页,宛如他正在会言语的镜中照影。他再次跳读去寻找自己死亡的日期和情形,但没等到看到最后一行便已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房间,因我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或蜃景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名著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不管你从开篇、结尾,还是中间跳读,都能无缝对接、切入,当然这跟读者的理解能力与悟性有关,只读得懂儿童读物的读者根本不具备这样的理解能力与悟性。

天才之作——《百年孤独》值得一读再读。

读名著,跟着作者的思想神游万仞,精鹜八极,实在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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