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叫做亲情,有一种伤害,叫做遗弃。
北京一女子本来拥有幸福的家庭,因为生活的琐碎和压力,毅然决定放弃年幼的儿子,转身再嫁追求所谓的"自由"。
20年来,她对这个儿子不闻不问,然而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套房产,她却跑来理直气壮地要求继承遗产。
面对前儿媳无理的要求,公婆断然拒绝,女子直接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她认为按照法律自己稳赢。
事情回顾
李女士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王先生,和一个可爱的儿子小王。
然而,随着小王的出生,家庭的琐事和压力逐渐增多,李女士开始对这种生活感到厌倦,她经常抱怨失去了自我,渴望追求所谓的"自由生活"。
终于在小王4岁的时候,李女士迫不及待地结束了这段婚姻,然后迅速再婚。
由于儿子从小体弱多病,她觉得把儿子带在身边是一种累赘,于是将他扔给了公婆照顾,放弃了抚养权。
小王的生父王先生后来也再婚生子,但因为妻子管得严,对小王这个儿子也不待见,父子关系名存实亡,几乎不怎么联系。
从此,小王的命运发生了改变,从小没有感受过母亲的爱,全靠爷爷奶奶含辛茹苦地照料。
不仅负担起了小王的生活开支,还竭尽全力供他读完了大学。
20年来,李女士几乎没有探望过这个儿子,好像从来没有这个儿子一样。
但是小王并没有因为母爱的缺失而自暴自弃,他真的很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开了一家公司,生活逐渐向好。
就在小王的事业蒸蒸日上之际,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2023年,年仅27岁的小王因病去世,留下了不少的财产,包括一套位于北京的房产。
消息传来,李女士的第一反应不是悲伤,而是到处打听儿子的遗产情况,在她看来,作为小王的生母,她理所当然地拥有继承权。
于是,这个20年来从未尽过一天母亲责任的女人,厚着脸皮找上了前公婆的门,理直气壮地提出要分割儿子的遗产。
老两口闻言勃然大怒,情绪激动地斥责道:"这20年来,你从未尽过一天母亲的责任,现在孩子刚走,你就来要遗产,你还是人吗?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面对如此质问,李女士却不为所动,在她看来,自己作为小王的母亲,就是天经地义的继承人,谁也无法剥夺她的权利。
于是,一场关于遗产的官司在所难免,李女士把前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自己对于儿子财产的继承权。
法律分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李女士的要求到底有没有依据呢?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作为小王的母亲,李女士确实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理论上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
然而,法律并非是一把僵死的尺子,它考虑的是实质,而非形式。
《继承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其中就包括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
所谓"遗弃",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未尽到必要的扶养义务,或者虽然名义上履行了义务,但程度严重不够。
李女士声称自己只是放弃了抚养权,并非遗弃,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从案情来看,李女士在小王年仅4岁时就将其扔给了老人,20年来对这个儿子几乎不闻不问。
她不仅没有尽到一个母亲最基本的抚养义务,甚至连最起码的探望都没有。
如此漠视母亲的天职,如此不负责任地抛弃亲生孩子,这种行为实质上已经构成了遗弃。
法院认为,虽然从形式上看,李女士没有明确表示遗弃小王,但她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对儿子不闻不问。
几乎没有尽到任何作为母亲的责任,这已经严重违背了人伦道德和法律精神。
最终,法院驳回李女士的诉求,小王的遗产悉数判给了辛勤抚养他成人的爷爷奶奶。
写在最后
网友说:钱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不要脸、昧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