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广西贺州老街,一交警在路边执法时,拿出执法警棍将开电动车的市民击倒,事发时店铺公布的视频看得很清楚,交警一击下去,电动车主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腿部严重受伤站不起来。
路人看见纷纷指责,电动车主只是没有戴头盔,就是违反了交通安全,但也不至于用这种暴力执法对侍一个老百姓。
网友:这样暴力执法,完全超出了合法的范围,身为一个人民警察已经违背了执法行为,驾驶员没戴头盔,按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只能罚款50元,也不能暴力伤害他人,没戴头盔不属于严重违法。
交警执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除了驾驶员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外,不能采取过激执法,这位交警如此执法不但违背了本职,还侵犯了人权。
对于这样的暴力执法,网友们非常气愤。
事后立即有人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交警站在旁边已意识到这事闹大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对于此事当地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督察调查,对涉事交警停止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