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死亡原因却至今不明

花开富贵呀 2023-05-31 18:30:06

吾儿彭俊,男,身份证号码43042319850318XXXX,于2021年5月4日凌晨3时出走,5日我便向衡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县局刑侦大队报案,在县局刑侦大队做了笔录并采了我的血样。

在此,我向刑侦队和派出所领导反映我儿子出走或可能遇害的一些疑点。主要讲了杨某龙、谭某龙等黑恶势力情况。明知我儿患有精神病,仍多次对我儿采用欺骗威胁利诱等手段诈骗我儿钱财,具体事件如下:

一:设赌局搞了我儿现金近1万元,还逼我儿写了15000多元的欠条;

二:串通摩托车店销售员工虚构彭俊购买摩托车事实,套现8000多元,由他们私分;

三:串通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业务员,把彭俊骗去衡阳市区办理了4张银行信用卡,然后至2019年1月25日晚7点前一直由杨某龙保管使用,挥霍消费,4张银行卡本息已近10万元;期间数次受到来自银行和银行的律师打电话发短信威胁;    四:谭某龙多次骗借彭俊现金,至今尚欠彭俊3000元。

屡屡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否会造成我儿病情恶化?间接或者直接导致我儿的死亡?

以上事情发生过程中,我曾两次请求公安立案,不知为何,他们却迟迟不予受理。如果公安早点受理,我儿是否能少受杨,谭等人的威逼利诱,是否能少受精神上的摧残,是否就不会于2021年5月4日凌晨3时出走?

由衡山县公安局的处理意见书的时间不难看出,我2021年5月4日报案,2022年9月15日才给我答复。且处理意见书中的答复为我儿彭俊的死亡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由上述衡山县公安局处理意见书可看出,时至2023年5月15日,我儿彭俊的死亡原因仍不明。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2021年7月22日公安打捞上尸体至2022年6月5日300多天时间公安部门都做了些什么?

为什么22年6月7日(县殡仪馆催促时)才告诉我儿死讯。我作为监护人,出于我儿的精神方面问题,担心孩子的安全,也担心给社会添负,我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四处寻找我儿彭俊,致使我精神上经济上都近乎崩溃。

作为一名父亲,现作为一名失独的孤寡老人,面对儿子的突然离世,面对至今死因不明的结局,我真的是痛心疾首,彻夜难眠!我想问这难道跟衡山公安的渎职,不作为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在此,我想说为了人命不被草菅;为了逝者能够安息;为了罪恶得到惩罚;为了人们享受太平;为了社会得以安宁;为了衡山不是唐山;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关注我们的呼声,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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