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的暖心服务,让我们一家走出困境,重燃生活希望”。11月13日,获嘉县某小区老人李某芳在接到援助中心回访电话时感激地说。
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8月28日,获嘉县援助中心的窗口前,一位手握破旧手提袋的老人在家人的搀扶下,步履蹒跚的走过来,眼神中满是焦虑和无助。援助中心主任樊慧立刻让工作人扶他坐下,并上前耐心安抚、了解情况。
原来,老人名叫李某芳,儿子李某在2023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下了巨额医疗费,肇事司机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好不容易熬到7月份病情稳定,已具备伤残等级鉴定的条件。但天有不测风云,在选择过鉴定机构的第二天晚上,李某骑电动车经过小区门口时被物业公司设置的拦绳带翻,最终导致不幸身亡。
亲人离世隔断了鉴定伤残等级、追讨医疗欠款的法律途径,全家陷入极度绝望之中。樊慧耐心听着,不时点头表示理解,当即指派经验丰富的河南滕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春红第一时间与老人见面,全力以赴帮助老人维权。
和律师详细了解案件细节,通过合法途径得知被告公司的企业信息,真诚地向李某芳一家释明了利害关系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物业公司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私自设置临时设施等安全隐患,应尽早提醒、及时清除,有效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逝者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居住在该小区,其在夜间行走时应对路况尽到注意义务,保障自身的安全,应对其自身的损害后果负一定的责任,并就调解意见做了初步沟通。
当天,和律师就协助李某芳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42812.1元。同时向该案承办法官递交了法律援助手续,及时申请了律师调查令,到获嘉县位庄乡派出所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出警记录及相关视频资料。
9月3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和律师与被告公司律师展开了多轮调解,尽管李某和家属的赔偿要求逐渐降低,从100万到80万、60万、57万、53万、48万、 43万……物业公司的防线也开始松动,逐渐增加赔偿数额,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协议。
9月5日开庭当天,双方又进行庭前调解,和律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有理有据与对方律师唇枪舌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一轮、两轮…… 最终,双方就赔偿款数额逐渐达成共识。为确保李谋芳老人利益最大化,和律师再次协调双方各退一步,李某芳和家人变更诉讼请求、公司放弃举证期限,这样就可以退回李某芳的部分诉讼费用,公司表示同意。庭审中,李某芳及家人明确了诉讼请求,和律师又对被告公司的抗辩理由逐一反驳,据理力争,提出“在此物业服务公司经营期间,免除李某和家属物业管理费”的要求。
历经艰难庭审,结合释法理、晓情理,双方最终当庭和解,达成“物业公司分期赔偿李某芳等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20000元、免除他们物业费用”的协议,本案纠纷得以顺利化解。目前,李某芳等家属已如数拿到了赔偿款,他们对法律援助中心充满了敬意。
小小的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而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却时刻践行着“不忘初心履行援助职责、用心用情守护公平正义”的承诺。(秦鑫 张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