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或许是因应“教授治校”的说法,上级正式提出了“教授治学”的口号。乍一看,仿佛暗示现在一些教授已经不怎么治学。据说非上级本意,倒还真有点不幸而言中的意思。治学是教授的本业,如今作为口号提出,颇让一般人不知何意。然而,能把常事作为口号提出,一定有着不一般的高瞻远瞩。大概这就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差距了,虽有些不解,却不能不佩服。
我们中国文化向来崇尚文字也长于文字解读,口号里的“教授治学”,本是以前所谓治经学、治史学的意思;一些有心人却读出了言外之意,以为是上级在鼓励教授“治理”学术,于是很多教授开始热心于“决策”。有的院系贯彻上级的意思,忽然成立了多个委员会,对各种事务进行全面的“治理”。以前很简单的事,如今都有什么委员会干预。尽管是形式大于实际,总增添了很多程序性的申报和审批。也许是曾经被他人治理久了,一旦自己可以治理他人,那认真负责的劲头,着实让人敬佩。结果不是什么“教授治学”,简直就是“教授治教授”。
另一类型的“教授治学”,则是强化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这却是得到上级鼓励的(从媒体夸赞可知)。然而我说过,我们大学里的学术委员会就是一个多学科综合代表会议,在那里按照以多取胜的方式投票决策,不过是换一种形式的外行领导内行。有人会问,若连这样的委员会都要质疑,“行政”的力量岂不是空前强大?学术的影响何在?
我想,学术决策当然不应由“行政”来决定,但要改变“行政干预学术”的弊端,首先要以非“行政”的思维来考虑问题。若遵循学术的理路进行决策,最简单也最直接的,就是必须由内行领导内行,而不能由外行(不论是何种身份)来决策。且教育和学术是特殊的行业,内行中还应由真正好的少数人来引领,而不是以多取胜。简言之,上课的事,应由老师而不是学生主导;学术的事,应由做得好的少数人说了算。若匿名投票、以多取胜,就是典型的“行政”思维。
学术上本不应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非要学政治家搞什么匿名投票?我的主张很简单,为贯彻内行领导内行的原则,学校不必设什么学术委员会,不如直接设一个公共资源委员会,由各学科代表组成;凡不涉及学校公共资源的学术事项,最好由各院系自己决定。同理适用于院系,凡不涉及院系公共资源的学术事项,最好由各学科教授自己决定。所有学术决策,都由真正做得好的少数精英以透明的方式决策,不必搞大规模的群众投票(规模的大小,因总人数而异。院系通常在同一学科内,设置一个固定的学术委员会也无妨;但若学术委员占总数四分之一甚或以上,就已可说是“大规模”的群众决策了)。
这里的核心,就是透明。即表决采取实名投票制,重要的事项还要记录下何以赞成或反对的个人意见。有些要事,例如进人,可考虑由专业相近的三五人组成一个临时委员会(吸纳一位外专业的人),委员会对支持的人,应具体指出此人在专业领域里的全国地位,并将其决定(包括票数及赞成或反对的个人意见)在教授会上公布,然后大会投票,让人人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如果设置了小而精的固定学术委员会,也不必事事都公示。是否公布投票的进程,可视其影响大小而定。但因皆是实名投票,且已记录在案,投票者票责自负,当然要对做出的决策负责。任何决策,多含有预测成分。所谓负责,不是要据后来结果追究投票人的责任,而是不仅让当事人知道自己曾经做出了对或错的抉择,也让后来的决策者可据以避免进一步的错误。
这样的学术决策或不那么民主,可能还让人感觉太过精英化,但学术不是政治,不一定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我们的社会或可以一面每天吹捧各行各业的精英,一面又在决策上排除精英以维持所谓“程序正义”;学术则不然,这里不能照顾多数,否则就只能普及,谈不上提高。
现在人人都在关注我们的学校何以培养不出大师,其实大师恐怕不是培养出来的,能培养出人才就不错了。别的我不敢说,若要回答所谓“钱学森的世纪之问”,我敢肯定,在大学确立以多取胜制之后,钱学森的曾孙重孙还会重复类似的问题。道理很简单,科学如果靠大众投票推进,人类今天就不是这个样子——或许还在争辩是否应当住在树上、是否应当吃熟食一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