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
1. 让学生以及孩子们吃臭肉就应该以毒贩同等处罚,甚至还要高于毒贩的处罚。因为他们这是在拿学生们的健康开玩笑,毁坏下一代。
2. 其实想想这个事,学生们不知道这是臭肉,但是老师以及食堂做饭的食堂管理员以及厨师是知道的,就应该让他们与学生们一起吃大锅饭,看他们还会怎样。他们心里很明白,自己捡好的吃,把臭肉留给学生们,这是道德败坏,是在毁坏下一代,这种人就应该受到重罚,不重罚难以服众,不重罚问题还会发生。
3. 但是有个事,昨天去超市以及零食店,发现最近面包区域以及零食区域人烟稀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那些不良商家在面包食品里掺入各种剂损害消费者健康,名字还起得很奇怪,没文化的人根本看不出来,什么钠、什么钾、什么剂都想不到。
4. 应该把名字改成防腐一号、防腐二号、防腐五号等,根据有害物质的量确定号,让消费者一眼知道食品含有多少有害物质,能不能吃,这样才不算欺骗消费者,否则就是欺骗,这样的人也应受相应处罚。
对此你们怎么看?对于食品安全刻不容缓,我们一定要为消费者、孩子和学生发声,让这事不再发生。你们支持我的观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