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滁州全椒县境内部分河段河水污染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市民热线反映称河段内鱼虾大量死亡,散发恶臭,希望相关部门对污染区域水质进行监测并处理改善。
全椒县相关部门迅速回应,表示河水发臭及鱼虾死亡系虾田换水及天气炎热所致,未发现工厂污染源。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该部门在回应中并未对污染区域水质进行检测,仅凭领导“个人经验”作出结论,将其作为正式调查结果回复群众。
此回应缺乏科学依据,群众难以信服。
随着事件发酵,记者向全椒县生态分局局长窦某求证。面对询问,工作人员承认未进行水质检测,并反驳道:“茅台酒也可能致人死亡,是否需要进行毒性分析?我认为无需。”
甚至有人表示:“我即将退休,不应过多关注此事。”
据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初,滁州市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如今看来颇具讽刺意味。
消息公布后,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有网友呼吁:“污染环境是大事,必须严惩追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亦有网友表示:“面对记者采访,竟敢说出如此离谱之言,可见平时工作态度。”
还有网友认为:“近年来,我们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如此推诿,导致严重生态环境污染,必须严惩责任人。”
随着事件升级,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彻查。最新进展显示,全椒县部分河段河水发黑系因5月7日全椒县某公司原料仓库火灾,甘油、糖蜜等混合物流入附近沟渠和管网,与雨水一同进入襄河导致。
官方通告详细解释了河水发黑发臭的原因,并表示此次水质污染事件属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影响恶劣。工作人员处理过程中遮遮掩掩,试图蒙混过关,导致小事拖大。
通告还表示,将进行排查整改,防止二次污染,并严肃处理渎职失职人员。截至目前,窦某简历已从官网撤下,全椒县委主要负责人已被免职,相关责任人正在调查中。
官方通告内容详尽,解答了网友关心的问题,值得赞赏。
但笔者仍想强调,公务员必须以公为务,要履公职尽公责。那些只占公位,等拿公俸光想“茅台”的“公仆”应尽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