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义区一名女子因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多次发布辱骂同村村民的视频,被顺义法院判处赔偿并拘留。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再次提醒人们在互联网时代应谨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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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2024年3月起,顺义区某村的六旬女子王某多次在网上发布辱骂同村村民刘某的视频。这些视频以指桑骂槐、含沙射影的方式对刘某进行侮辱和谩骂,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不满。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王某辱骂刘某的行为情节严重,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被辱骂的刘某认为,王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名誉损害和精神伤害,使其社会评价降低。于是,刘某将王某诉至顺义法院,请求判处王某支付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并要求王某用毛笔书写道歉信贴到村委会的橱窗内或能够看到的村委会墙上保留两周。
在庭审中,王某辩称其所发布的视频中并未明确对象,不会导致刘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权。同时,王某还指出刘某此前也对其有过言语辱骂的行为,加之自己已经受到了公安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请求法院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然而,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与王某因旧事产生纠纷,多年来怨愤之情始终无法消解,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了社交媒体平台上的骂战。尽管王某称其并未在视频中点名对象,但鉴于其与刘某之间存在长期矛盾的客观情况,本村的村民等在看到她所发布的内容后有较大可能联想到刘某,从而造成刘某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法院认为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庭上,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王某逐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当庭向刘某支付赔偿金二千元,同时向刘某诚恳道歉。这一结果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对于网络言论的约束力和公正性。
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庭长李建提醒广大网民,面对矛盾纠纷时,应冷静理性地处理问题,而不是采取辱骂等不当方式激化矛盾。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在社交媒体平台表达自我的话语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为图一时之快、泄一己之私而在互联网上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人们要珍惜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尊严。在互联网上发言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文:有料顺义 豆豆 图:顺义法院 注:转载注明文、图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