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在银行存900万一年定期,到期取钱被银行告知存单造假,银行: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不赔!

阿亮谈人生 2024-11-14 16:55:23

“这存单是我在你们银行柜台办理的,怎么可能是假的?”李先生双手颤抖地拿着那张面额高达900万的存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年前他满怀信心地将毕生积蓄存进银行,如今却被告知存单造假。更令人愤怒的是,银行竟然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称这是员工个人行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到底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还是银行监管不力酿成的悲剧?

1.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的一天,李先生(化名)带着900万元现金来到陕西某银行网点。这笔钱是他多年经营积累的心血,打算存一年定期,到期后连本带息一起取出。

来到柜台后,李先生遇到了银行工作人员小王(化名)。“您好,我想办理定期存款。”李先生将钱交给小王。只见小王熟练地操作电脑系统,很快就开具了存单,并详细向李先生解释了存款期限和利率。

李先生仔细检查了存单上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银行。谁能想到,这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的开始。

一年后,李先生兴冲冲地来到银行准备取钱。然而当他将存单递给柜员时,却听到了一个晴天霹雳:“对不起,经核实您的存单是伪造的,系统里没有您的存款记录。”

“不可能!这是你们银行工作人员亲自办理的,怎么会是假的?”李先生急得直跺脚。

银行方面表示,经过仔细核实,系统中确实查不到这笔存款记录,建议李先生报警处理。李先生立即报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经查,原来是银行员工小王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存单给李先生,而那900万元已被他转入个人账户并挥霍一空。小王很快被抓获,但钱已经无法追回。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主要涉及两个核心争议点:

1.银行是否应对员工的欺诈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银行或客户资金的,由银行对客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小王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内,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银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存款合同是否成立?

《民法典》规定,存款合同自储户交付款项时成立。本案中,李先生确实向银行柜台交付了款项,虽然因银行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导致资金被侵占,但不影响存款合同的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对李先生的900万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追究小王的刑事责任。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对此案表示愤慨:“这可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啊!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连最基本的资金安全都保证不了,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员工犯罪就想撇清关系?银行的监管责任哪里去了?”

0 阅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