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毛主席让人转告邓子恢:你不开除他,我就开除你

淙淙谈历史故事 2025-01-06 02:02:02

1951年的春天,武汉的一家医院内突发了一场惊动全国的案件。一笔巨额公款从保险柜中神秘消失,1200万元旧币不翼而飞,钞票散落在走廊和阳台,甚至挂在电线磁头上的一个花布包中。

而阳台上站着的,却是医院党支部书记王清。谁是盗窃者?谁在掩盖罪行?谁又在策划嫁祸?

事件背景与初步发现

1951年4月12日傍晚,医院的日常工作在平静中结束,职工们或准备回家,或前往食堂用餐。然而,就在这看似寻常的时刻,一场突发事件打破了平静。

总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经过办公室时,无意间注意到保险柜的门敞开着。原本应该安全存放在其中的款项,此时却不翼而飞。 他立刻走近检查,发现保险柜的内部已被翻得乱七八糟,而用于锁闭的部分有明显被撬开的痕迹。

随着他的进一步观察,他注意到地面上还散落着许多钞票。这些钞票从总务科一直延伸到了院长办公室和监委办公室的地板上,形成了一条凌乱的“现金痕迹”。面对这样的场景,工作人员很快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

他立即召集了周围的同事,更多的职工闻讯赶来,现场迅速聚集了一群人。他们小心翼翼地拾起散落的钞票,并对周围环境进行初步检查。顺着散落的钞票,工作人员一路追查,逐渐靠近办公室外的阳台。

来到阳台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一个挂在电线磁头上的花布包上。几名工作人员迅速靠近,查看包裹的状况。在阳台上,党支部书记王清站在那里,看上去仿佛与这一切无关。然而,他的出现也让局面变得微妙起来。

工作人员纪凯夫走上前,将花布包取下,动作尽可能小心谨慎,深怕破坏可能存在的证据。周围的人屏住呼吸,看着包裹被慢慢打开。

当包裹的布层被剥开,露出里面整齐叠放的钞票。钞票的数量与散落在地上的金额一致,结合之前保险柜中失窃的金额,这让事件的真相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花布包的存在以及钞票的来源似乎成为了突破点,然而这一切却又没有明确的线索直指具体的嫌疑人。包裹中的钞票被小心翼翼地重新整理和清点,初步确认无一缺失。

初步处理与误会深化

纪凯夫直接拨通了公安四分局的电话,简明扼要地向接线员报告了情况。他详细说明了发现地点、钞票散落的范围以及被撬保险柜的状况,同时也强调了这起案件的严重性,请求公安部门尽快派人前来处理。

由于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且发生在内部,调查范围被迅速收窄到了医院职工内部。纪凯夫的行为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特别是他报警的积极态度被怀疑成了一个反常之处。有人提出,这可能是一起典型的“贼喊捉贼”案例,而这样的怀疑并非毫无根据。

在深入了解后,公安部门得知纪凯夫的家庭背景并不单纯,他的哥哥曾是国民党特务。在一些人看来,纪凯夫对案件的处理过于主动,甚至显得“异常热心”。例如,他第一时间检查了保险柜,还迅速安排了现场的整理工作,并亲自拨打电话报警。

对于他的这种表现,部分人认为是一种掩饰,试图通过积极的表面行为掩盖自身的嫌疑。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怀疑逐渐发酵,并在公安内部形成了一种初步的倾向性判断。4月14日深夜,在一些上级部门的指示下,公安四分局对纪凯夫采取了拘留措施。

积怨与权力滥用的开始

纪凯夫的拘留决定最初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和二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联手推动。案件发生后,宋瑛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通过一份片面的报告将责任推向了纪凯夫。

报告递交给武汉市文化教育党组时,时任党组负责人周季方没有深究案件细节,仅凭宋瑛的言辞便批准了对纪凯夫的进一步抓捕。第二天,市文化教育党组召开会议,讨论此案时,周季方的决定得到了包括市长吴德峰和武汉市委在内的多方支持。

事情并不仅仅是因为案件本身引发了如此激烈的行动。早在1950年10月,就有人向中央揭发宋瑛在担任市第一医院院长时的一些问题。这封控告信直接递到了中央,中央随后批复下令调查。

宋瑛怀疑信件是纪凯夫所写,甚至专门对比了纪的笔迹,希望找到证据证明他的参与。然而,事实最终证明信并非纪凯夫所写,但宋瑛却对纪怀有长期成见,认为他一直在针对自己。纪凯夫对此事感到不满,他随后控告宋瑛侵犯人权,这使两人的关系进一步恶化。

在这起案件中,宋瑛将个人恩怨与案件处理混为一谈。她指示卫生局的一些干部协助王清抄写诬告信,向上级领导机关举报市纪委的王世勋和二医院的李之琏,声称他们“包庇特务,陷害老干部”。

同时,她怂恿王清在医院内部公开批判孙麦龄,试图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的行为寻找支持。

案件在市公安局的处理过程中变得更加复杂。公安部门并未将重点放在案件的核心线索上,而是集中精力在纪凯夫身上寻找“政治问题”。

公安局开始全面调查纪的背景,包括他的家庭关系、亲属和朋友的政治身份,以及他平时的一切社会活动。调查人员反复翻查,却始终找不到有力的证据证明纪凯夫与盗窃案有关。

为了尽快结案,公安局开始对纪凯夫采取极端措施。他被刑讯逼供,连续审讯60多个小时,不允许休息。为了加大压力,公安局还禁止他的家属探望,也不准送去衣物和生活用品。

审讯室里,纪凯夫几乎被逼到了极限,但他始终没有“承认”任何与盗窃案有关的事实。公安部门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迫使纪凯夫屈服,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掌握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社会反应与官方介入

对纪凯夫一案的处理,因为口头和书面的既定指示始终无法改变,局势在长时间的争议后陷入僵局。最终,中南局纪委在上级指示下决定采取行动,组成了一个规格极高的联合检查组,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

这个检查组由中南局纪委牵头,联合了中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武汉市纪委等11个部门,成员多达20余人,阵容庞大。

中南局纪委纪检处长樊德智被任命为组长,而副组长一职则由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罗启林担任。11月21日,检查组正式进驻市第二医院,随即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调查。

调查组对医院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位相关人员都进行了全面走访,对案件的所有物证、人证进行重新梳理和分析。

经过三周紧张的工作,检查组掌握了大量确凿的人证和物证,最终得出了明确结论:真正盗取保险柜公款的人是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而纪凯夫完全是无辜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调查组还发现,王清并不是单独行动,而是与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合谋,意图通过捏造罪名嫁祸于纪凯夫,以掩盖自己的罪行并转移视线。

12月中旬,调查工作完成,检查组正式撤离医院,并撰写了一份全面而详实的检查报告详细描述了案件的全过程,还特别指出了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包括对纪凯夫的错误指控、公安机关的粗暴审讯,以及个别领导在决策时的严重失察。

与此同时,中央有关部门派往武汉工作的干部在听闻了这一案件的最新调查结果后,立刻将相关情况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带回了北京。

法律判决与社会影响

毛主席在得知武汉市纪凯夫冤案的详细经过后,表现得极为愤怒。这起案件发生在建国初期,刚刚处理完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紧接着又出现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冤假错案。为了正本清源,维护党的威信,他决定对此案进行严肃处理,给所有干部以警醒。

毛主席果断指示中纪委副书记、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与邓子恢联系,明确传达中央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毛主席指示要开除武汉市文化教育党组负责人周季方的党籍,并对其依法逮捕,追究法律责任。安子文接到指令后,立即与邓子恢沟通。

然而,此时的邓子恢对案件的具体细节并不完全了解,仅从毛主席的指示中得知要对周季方采取如此严厉的措施。他对这位老红军干部的背景有所了解,知道周季方在解放战争时期有过突出的表现,因此,他在听到这一处理意见后感到意外,认为或许可以从轻处理。

在与安子文的电话中,邓子恢试探性地提出:“需要这样严重处理吗?能否再和主席沟通一下,看是否可以考虑稍微轻一点?”他希望在执行前再确认是否有其他调整余地。

然而,毛主席在得知邓子恢的疑问后态度异常坚定,他直接表态:“你要是不开除他,我就开除你!”

周季方得知自己的命运后,对毛主席的决定并未表示过多异议。作为一名曾经在解放战争中立下功劳的干部,他明白自己理应接受惩罚。最终,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周季方被开除党籍并依法逮捕,法院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九个月。

王清作为事件的主谋,被查明确实偷盗了医院总务科保险柜内的1200万元公款,法院判定其罪行清楚,量刑为有期徒刑六年。原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宋瑛在案件中压制民主、侵害无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法院根据其罪行,判处她有期徒刑两年。

参考资料:[1]方可.不可思议的"纪凯夫案件"--当事人还有话说[J].今日名流,2000(3):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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