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上岸”4个月后被集体清退?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包括其本人在内共计41名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没想到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
说明一下,汝州不是市,只是一个县级市,和区县是平级的,疾控中心更只是卫健委下面的一个二级单位,副科级的。别说一个副科级单位了,就是全县一年非教育系统,也不见得能招41人,何况上面下压5%缩编任务还挂在面前,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招聘公告提及,“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诚然,现在事业编制控制很严,一次性招了50人,这个动作确实很大。被录取的41人中,有 13人为社会报考人员,其他28人均为目前在疾控中心的非在编工作人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为了解决这些内部在岗不在编人员的编制问题。这28名疾控中心的原非在编职工考生,就是常说的“萝卜岗”,为了得到编制,专门定制的岗位招聘!
不过,这次清退,特别是那13名社会考生而言,可谓晴天霹雳!才仅仅上岗不到4个月,就收到清退通知书,对他们来说,简直离了个大谱。
清退之后,如何给这41人一个交代?
在该事件中,最后的结果是因为整场招聘工作流程不合规,而无法获得最后的合法性。不知情的考生,因为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而对个人的原工作与生活造成的损失,应该有个明确的补偿甚至是赔偿的说法,而不是一纸空文就把考生打发了,用人单位单方面承诺的录用,不能因为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审核批准,就无条件无责任地宣布解除承诺的事实,变相地让应聘者作为受害者承担违规的惩罚结果。
清退人员后,因人手不足,汝州市疾控中心暂时调来一批汝州市民办医院的工作人员帮忙过渡。
违规招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问题。在此次被清退事件中,招聘方案的违规设置很可能是出于某种特定目的或利益考量。比如,通过设置限制性条件来排除某些不符合特定利益需求的考生;或者利用招聘权力为某些特定人群谋取私利等。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招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是相关招聘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结合当前的就业环境,更不能容忍“萝卜招聘”等乱象存在。对违规违法者严肃处理的同时,还要加强监督,堵住漏洞,防止出现猫腻,以全力维护招聘严肃,让真正德才兼备者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