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已经有多个城市开始查电动车了,闹的是满城风雨。大家也知道,以前购买的电瓶车,很多都是不符合新国标的。而所有那些不符合的,全部都要被没收。
我看到了一些网友发布的视频,其中包括冲进小区去收车,只要不符合标准,一律拖走。
比如像这下面这位网友所吐槽的,一夜之间收缴3万辆。
这3万辆电瓶车背后是什么呢?不得而知。
也有人支持对电瓶车的没收,一来不符合新国家标准,二来他们认为电瓶车妨碍了交通,三来是停放不规范容易导致小区火灾等等。
其实后面两条都是扯淡,因为就算是换了新国标,一样无法避免交通的拥堵与停放的问题。新国标电动车最主要的一点体现在大幅度限速,那对拥堵的问题,只能起到反效果。
我无法认同的关键点,是他们这样强行收车,毕竟买车的时候群众并不知道新标准,所以那应当是私人财产。而且相比强行没收,从源头禁止生产难道不更好一些吗?
一方面允许卖家生产,另一方面又对买家强行没收,实在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更离谱的是,随着没收电瓶车的“效果”,诡异的操作出现了。
有网友爆料,他们那里已经开始出现“共享电动车”了。把我们的电动车没收,说是为了出行安全。又把共享电动车摆出来,说是为了出行方便。
是不是诡异的紧?
难道共享电动车就比我们的车安全?难道我们自己的电瓶车出行就不方便。不见得。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出在价格上。就这样的共享电动车,骑上十分钟,就得出两块五。可如果是自己的电动车,就算充一夜电,也要不了两块五。这波操作,配合的天衣无缝。
当然,不仅仅是上面所提到的。近日,北京也开始投放共享电动车,很多自媒体就像统一通稿一样,在发布这个“好消息”:每小时“只要”11.5元。
据说起步价2.5元,每小时11.5元,应该先在北京推行,随后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地方都会跟上。
多得不说,11.5元一个小时,这真的算有福了吗?按照一辆电瓶车批发价2000元,那么只要被骑超过174个小时就能回本。按照一天被使用12小时来计算,仅仅只需要半个月。
这高昂的价格竟然能让某些人“兴奋”,可能是我这种十八线小城市的人没见过市面吧,就是不知道你们是否也觉得11.5元一个小时的价格便宜。
我只能说,如果是正常上下班以及接送孩子上下学,自己的电瓶车充电,一个月都冲不掉12块钱的电费。
生意能这样做,也着实令人大开眼见,就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贝勒跑出来创业了。共享电瓶车并非首次出现,我们这里早就有了,只不过在新国标之前,我骑了几次共享电动车,每小时都是三四块钱。
如此“有福”,无言以对。如此“配合”,大跌眼镜。想起了一句话颇为贴切: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