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文——《失忆后被反派独占了》

冰冰评小说 2024-11-14 01:49:13

总书评数:2748 当前被收藏数:32315 营养液数:5262 文章积分:381,585,792

文案:

纯良乖顺世家女*不择手段阴暗批

强取豪夺/雄竞/带球跑/火葬场

尚书府嫡女沈稚,生得仙姿玉色,娇娆动人,还在娘胎里便与定国公府定了娃娃亲。

定国公府有嫡子三人,众人津津乐道,这千娇万宠的姑娘究竟花落谁家。

国公夫人拉过沈稚的手,笑得慈眉善目:“绾绾喜欢谁,自己挑一个便是。

沈稚望着面前三位高大俊朗的郎君,陷入深深的纠结。

大公子年纪轻轻已任大理寺卿,然性情阴鸷,不近人情,素有酷吏之名。

沈稚有点怵他。

二公子新科探花,风流儒雅,三公子少年豪壮,意气风发。

沈稚觉得,二公子和三公子都不错。

只是一朝意外,沈稚于游园会上失足坠崖,尸骨无存。

全京城都在感慨,一朵明艳的娇花就这么陨落了。

无人知晓,华丽的金屋之中,小姑娘怯生生地看向眼前陌生的男人。

“你……你当真是我夫君?”

大公子裴慎压抑住眼底卑劣的欲望,瘦白指节抚过她眼尾泪珠,温和一笑。

“当然,夫君难道会骗你?”

每晚同榻而眠,裴慎都会在她耳边一遍遍温柔地警告,“绾绾,唤过我夫君,往后便不能唤旁人了,知道么。”

“绾绾,听话。”

“你只能在我身边,哪都不许去。”

他用一张谎言织就的大网,试图将她困在身边生生世世。

直到有一天,她想起了一切。

裴慎一生汲汲营营,算计人心。

唯有失去时方知,何为摧心断肠的滋味。

然,放手绝无可能。

即便腐烂透顶,也要将这颗明珠牢牢攥在掌心。

【阅读提示】

1.sc,男主有心理疾病,控制欲强,女主人见人爱,宇宙最美;

2.含雄竞/蓄谋已久/强取豪夺/失忆/追妻火葬场/带球跑元素;

3.非大女主,感情为主,剧情为辅

试读:·

  裴慎到的时候,沈稚正将洗净的瓜果埋在冰鉴里,约莫一两个时辰便是晚膳,到时候取出来,正是极佳的风味。

  小姑娘忙完这一切,一转头便看到男人从门外踏进来。

  她立刻笑起来,提着裙摆去迎他,却在走近时,见他面颊赫然一道醒目的血痕,一时惊得话都说不出。

  “夫……夫君,谁伤的你?”

  裴慎垂眼便看到小姑娘满眼的急色,一双水眸透着担忧和无措,连声音都在轻-颤。

  他微微摆首,似是无奈地笑了下。

  一旁的桓征抢过话头:“原是小公子新得了一柄宝剑,非要拉着我们郎君比试,郎君推拒不过,本想陪玩几个来回,没想到……”

  “刀剑无眼,并非阿弟的错。”裴慎偏头,示意他无需多言,桓征只好闷闷住了嘴。

  沈稚紧紧盯着那道伤疤,“上药了吗?”

  桓征面上还有些愤愤:“上过了,只是郎君着急来见夫人,只匆匆抹了便罢。这一路奔波下来,只怕那点伤药早就无济于事了。”

  沈稚闻言更是皱起了眉头,拉着裴慎坐到榻上,“夫君莫动,我去取药。”

  少女转身走向多宝阁,裴慎主仆二人相视一眼,桓征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他没演过戏,又见夫人这副着急心疼的模样,心道是不是演过了一点儿?

  但夫人似乎不疑有他。

  沈稚很快取了金疮药来,裴慎抬眼,静静地注视她,“你歇着,让桓征给我上药吧。”

  沈稚唇瓣抿得紧紧的,只摇头不语,可微微泛红的眼圈似乎已经代替了千言万语。

  她坐到裴慎面前,极力忍住了嗓音里的颤抖,“还是我来吧。”

  桓征赶忙退到一边。

  沈稚指尖捻了一抹药膏,伸手要去给他擦拭,可指尖停在半空,一时间竟不敢触碰。

  她总是受伤,大伤小伤很多情况下都是他在替她抹药,像一个不谙世事的毛躁丫头,等着对方给自己收场。

  可这是第一次直面他的伤痕。

  仿佛能从中窥见他数次漫不经心地讲述自己不太愉快的家庭、经历,而这道伤疤大概仅仅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吧。

  今日可是七夕,阿弟应当知道夫君要来陪她,却偏偏失手,难道就是为了看夫君的笑话?

  沈稚从不愿将人往坏处想,可却不得不多想。

  她缓缓呼出一口气。

  柔软的指腹轻轻压在他面颊的伤口,淡淡药香的膏体伴着少女清甜的气息凉凉地覆上皮肤,裴慎只觉如烙铁般滚烫,甚至有种过电般的刺激,从破裂的伤口直穿心脏。

  男人目光平静地注视着她,喉咙却不自觉地发烫、干哑。

  他总算知道为何裴朗总是那般得意,原来被偏爱是这样一种体验。

  原来被她小心翼翼地珍待,在她眼里只有自己一人时,是这样的体验。

  如若触碰本身也有具象,他一定会卑劣地将此刻珍藏。

  沈稚眼里只有那道疤,完全没有注意到,男人此刻眼底燎原的暗火。

  指尖划过,能明显感受到皮肤撕裂的凹凸,这处的温度都旁处都滚烫许多。

  怕他疼,不敢用力,她小心翼翼地上了两遍药。

  借着将伤药放回去,悄悄抹去眼底的一层泪雾:“你先前给我的玉容膏有奇效,我这里还剩了许多,你记得拿回去擦,千万不要留下疤痕。”

  裴慎眼里有一瞬的动容,伸手将人揽到身边来,指尖不自主地摩挲她的手心,“我是男子,疤痕不疤痕的无所谓,绾绾很在意这个吗?”

  沈稚垂眼,又摇摇头,似是哽咽了一下。

  自始至终,她都不愿在他面前评判他的家人,因为知道他这样的良善之人,当是极度渴望家庭和睦,因而面对家中兄弟的胡闹和刁难,也只会选择一笑置之,她作为妻子,自然不愿在背后嚼舌根。

  可有些话,还是忍不住说出口:“阿弟也太过分了。”

  裴慎唇角弯起:“他们都是我的家人。”

  “可是你也会疼。”沈稚眼眶潮热,“父亲、母亲那边怎么说,可有让阿弟同你道歉?”

  裴慎心底冷笑一声。

  果然是娇生惯养的绾绾啊。

  她是沈尚书夫妇娇养的明珠,也是被昭阳长公主早早认定的儿媳,自幼享尽所有偏爱,万事有人做主,自然不明白他这种人的处境。

  即便今日当真是裴朗伤他,昭阳长公主也只会表面斥责几句,暗中却要提防他伺机报复,甚至不惜撕开脸面,警告他不可与亲兄弟反目成仇。

  裴慎面上挂着笑,将人拉入怀中,少女的沁香入鼻,他贪恋得吸了一口,压制住心底的怨恶,“不说了,旁人的看法与我无关。”

  他的绾绾在意就足够了。

  裴慎抬起她的脸,让她看着自己,“不过我倒是好奇,来日你若随我归府,倘若今日之事再发生一次,绾绾会如何?”

  “我……”沈稚咬咬牙,良久才道,“我若说帮你揍阿弟,你会不会难做?”

  裴慎忍不住嗤笑一声,“你要揍阿弟?”

  沈稚道:“不妥吗?”

  她只知夫君在家行首,她作为长嫂,又是世家出生的嫡女,难道没有资格替夫君教训一下幼弟么?

  当然前提是,她不愿给夫君带来麻烦,如若夫君执意维护幼弟,她也只能暂时偃旗息鼓,换别的方式替夫君讨回公道。

  裴慎认真想了想,“我倒是无妨,毕竟你是在帮我,可母亲那边……只怕会责怪你我鲁莽了。”

  沈稚却道:“先前你不是说,家中长辈小辈都十分喜爱我?阿弟先动的手,我不过是以牙还牙,难道母亲也要责怪我?”

  裴慎见她横眉竖目的模样,唇角一弯,倒是想起幼时一桩旧事。

  尽管十五岁的沈稚在外已是名门淑女的作派,幼时却是京中贵女圈的小霸王。

  那时不少世家子弟都在岁寒园读书,男子在竹苑,女子在兰苑,他因那桩意外耽搁了几年,只能被父亲安排与两个弟弟及一些小辈在一起读书。

  岁寒园乃是几位翰林大学士共同创办,连一些早已致仕的经世大儒也会偶尔前来授课,因而在此读书的都是王侯贵胄、世家子弟。这些人多少听家中长辈提及过他的事情,私下更是传得非常离谱,他自始至终寡言少语,落在旁人眼中便是怪物一般的存在,甚至有人故意捉蛇放在他的书柜中,就想看他会不会面无表情地将那条蛇吞下去。

  他独处惯了,一向是独自下学,那日行在园中,忽然察觉出周围异样,才准备离开,便见一道围墙之后,无数只乌鸦如同黑云泼墨般地压下来,直往他身上冲撞而来。

  围墙下,几个小少年的声音在议论。

  “我听说这裴慎其实早在几年前就死了,所以身上才一股阴沉沉的死人味儿!”

  “啊?死人味是什么味儿?”

  “你们闻不出来,可乌鸦能闻出来,哪有尸体它们就往哪钻,这可都是我家侍卫捉了几日的乌鸦,这裴慎到底是人是鬼,今日一看便知!”

  “你们看,乌鸦真的在啄他的肉!”

  他往后猛退几步,捡起地上的梅枝疯狂抽打那些黑不溜秋的脏东西,厉目抬头,那些闹事的孩子对上他凛若寒霜的目光,都吓得四散逃离,再躲到更远的假山之后看热闹。

  “你们在干什么!”

  一道稚嫩甜润的嗓音倏忽传来,似将这狰狞阴森的世界划开一道口子。

  那些孩子认出她,赶忙大喊:“绾绾快过来,乌鸦只吃死尸,别让它们误咬了你!”

  小姑娘却气汹汹地道:“我都听到你们说话了,裴家大哥哥不是你们说的死人,他是活生生的人,你们就是在欺负他!”

  他很快将那些乌鸦全都赶跑——

  黑暗中与恶狼搏斗过几日几夜的人,岂会连一群鸟都赶不走。

  带头的少年见势不好,朝围墙外的侍卫大喊:“乌鸦怎么都跑了?快把它们找回——哎哟!”

  话音未落,小丫头直接将手里的膝琴狠狠砸在那少年身上,砸得那几个孩子嗷嗷大叫,连琴弦都砸断了几根。

  “你竟然帮他来打我们!小心他发起病来吃你的肉!”

  “你不会是想嫁给他吧?他可是个怪物!”

  他那时才是第一次,拿正眼看向面前这个气喘吁吁地帮他教训别人的小丫头。

  原来她就是沈稚,是自幼与定国公府定了娃娃亲的小姑娘,日后会嫁给他们兄弟中的一个。

  也包括他。

  那时昭阳长公主便极是喜欢她,沈稚也经常出入国公府,但大多是与裴识、裴朗玩在一处。而他自动规避了所有热闹,因为那些从来不属于自己。

  以至于直到这天,他的眼里才真正看到她。

  她胆子其实不大,甚至和旁人一样怕他,转过身来瞧他的时候,手里抱着那把伤痕累累的小膝琴,掐得手指都泛了白。

  他虽然赶跑了那群乌鸦,但也留下一身狼藉,别说是小姑娘,便是书院里的同窗,见了他也只敢躲得远远的,哪里敢近他的身。

  可她没有像旁人一样跑开,还是小心翼翼地走到他面前,樱唇嗫嚅:“大哥哥,你没事吧?”

  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否认,似乎是没有的,但接下来她说的那些话,却让他记到如今。

  小姑娘咬紧下唇,似乎鼓起极大的勇气:“你……你别害怕,往后他们再欺负你,你就来找……不,你就直接报我的名字,方才为首的那个,一向是被我揍怕了的,你报我的名字,他们便不敢欺负你了。”

  ……

  只可惜,那些过往,她早就忘了。

  裴慎眉眼间透出几分不易察觉的淡漠,含笑抚过她的面颊:“也是,母亲是极宠爱你的,即便你教训了阿弟,母亲也不会多说一句。”

  沈稚点点头,目光坚定:“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站在夫君身边,一致对外。”

  这话裴慎听着也很新鲜。

  从前的绾绾眼里,大概他才是那个“外”,原本还在与二弟三弟谈笑风生的小丫头,一见他来,立刻敛了笑,站直了恭恭敬敬地行礼。

  如今几句玩笑话骗出来她的拳拳真心,倒也听得他格外舒心。

  裴慎眼底笑意渐浓:“既如此,绾绾可要记住今日的话,来日,我可就等你同我一致对外了。”

  沈稚用力地点点头。

  想起今日来此的目的,裴慎道:“听桓征说,你想陪我过七夕?”

  沈稚原本的确是想同他一道出门的,可眼下裴慎面上带了伤,出门在外被人瞧见了总是不好,原本想好央求他的话便也说不出口了,便只道:“小厨房备了晚膳,夫君陪我一起用吧。”

  他能来,她便已经很高兴了。

  裴慎只是嗯了一声,待沈稚去忙活,又将云锦传来。

  云锦将沈稚的想法如实说了,“夫人听说今日山下有灯,想与郎君一起看灯许愿,这几日夫人每思及此,心中都隐隐期待……”

  裴慎敛眸:“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因着裴慎受伤,加之原本观灯的计划不了了之,沈稚这顿晚膳吃得也情绪不高。

  裴慎放下手中的瓷盏,抬眼瞧她:“用完膳,带你出去走走?”

  沈稚眼前瞬间一亮,但又很快黯淡下去,咬咬唇道:“今日就算了吧,往后总有机会的。”

  裴慎自然是不愿她出门的,他向来极为谨慎,深知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一旦沈稚走出这道门,谁也无法预料会遇上什么人、发生什么事。

  如无意外,他希望她永远留在山庄内,无人知晓她的存在才好。

  今日倒是个例外。

  一来他在,自能将她看护周全,二来京中都在关注黄河水灾,连京城天街的七夕夜都免了往常的热闹,更不可能有人来在这荒远小镇偶遇。

  至于其三,面上这道伤口恰恰给了他一个理由,“甜水镇是山下最热闹的地界,能看到满山的神灯,七夕夜向来又有佩戴假面的风俗,到时候买两个便是。”

  沈稚听完这话,哪里藏得住眼底的欢喜,搁下碗筷,急得连晚膳都不愿多吃了,“夫君真要与我同去?”

  裴慎颔首,又给她多盛了一碗云腿山药羹,“甜水镇看着就在山下,马车过去却需绕路,也要一段时辰,先把碗里的都吃完。”

  沈稚立刻乖乖点了头,马不停蹄地吃起来。

  用过晚膳,沁芳替她梳妆,也学外头时兴的花样,在额间点了一朵小小的菡萏。

  “夫人头回与郎君一道出门,装扮上自是马虎不得。”

  明红的颜色,衬得本就白腻的肌肤更如一团雪色,鬓堆绿云,靥笑春桃,发髻两侧垂下两串累丝海棠珍珠步摇,纤细的玉髓耳线更显脖颈白皙修长。

  沈稚望着镜中的自己,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仿佛从前在家中,也经历过无数遍这样的场景。

  云锦见到她唇角扬起的弧度,不禁笑问:“夫人想起什么了,这么高兴?”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起来,从前我似乎也有两个贴身的丫鬟,像你们俩一样,恨不得把妆奁内所有的珍宝都往我身上堆砌。”

  沈稚笑着又叹口气,“只是不知我何时才能恢复记忆,何时才能见到她们。”

  沁芳忙道:“有郎君和詹神医在,夫人的病症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您瞧着我们,都能想起从前的人了,这还不是最好的征兆吗?”

  沈稚点点头:“你说得对。”

  云锦转身去拿披风,神情若有所思。

  待收拾好一切,沈稚随裴慎坐上马车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她有夜盲,是以车内四角都挂了玉栅华珠灯,这是一种形似鸟笼、内饰白玉珠的玉质灯笼,光线透过玉网,柔和静穆得像寒夜的月芒,盯着瞧也不会刺眼。

  “夫君,家中的兄弟姊妹性子如何,你与我讲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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