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面对罕见疫情,国家、职工应与企业共担风险

周蓬安闲谭 2020-02-04 15:02:56

周蓬安:面对罕见疫情,国家、职工应与企业共担风险

持续十多天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导致餐饮、娱乐、旅游、电影、交运、零售业、教育培训等行业受到重挫。同时,由于经济处于下行态势,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因为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自有现金流匮乏,在产业链上处于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差,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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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疫情扩散,国务院将春节假期延长了3天,绝大多数省份还将企业复工时间进一步推迟一周,这就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期间,不但要计算房租、利息、折旧等刚性成本,还要支付处于休假状态下的职工工资,有些企业或许还要面临订单违约赔偿的风险,尤其是餐饮、零售、旅游、制造等劳动密集型领域的中小企业,处境已经非常艰难。

此外,即使在疫情过去后,也将出现较长时间的“返工难”、“开工难”问题,这将制约出口企业承接新订单的能力和意愿,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元气。

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环境下,企业不但要清楚地认识到此次疫情的严重性和对企业影响的长期性,科学规划企业发展,谨防盲目投资,还应善待职工。那么,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家、职工就应与企业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具体建议如下:

一、在国家层面上,迅速出台“精准”优惠于中小企业的政策。虽然央行将开展1.2万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确保流动性充足供应,但这些资金仍将难以进入中小企业。目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中小企业实施税费(包括四险一金)减、免、缓。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对大型餐饮企业实行增值税定期减免,对企业捐款捐物放宽免征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认定标准,对由于疫情打破企业生产投资计划,导致投资损失部分,允许在税前进行适当的税基冲减。

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延期缴纳税费,后期视经营情况补缴、递延补缴,或减免。建议借鉴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社保“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四项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

由于社保已经处于降费通道,若因“抗疫”减免社保费造成部分地区当期收不抵支,建议由中央调剂以解燃眉之急。

二、在职工层面上,应设身处地替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想一想,与企业共渡难关。员工收入原本就是与企业经营效益息息相关,当企业效益下滑,员工的薪酬、福利乃至就业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在受冲击较大的餐饮行业,企业不但面临食材不能及时消耗,将要变质的问题,职工工资作为最大的一笔开支,将让企业难以生存下去。比如拥有2万多职工的西贝餐饮集团董事长就公开表示,贷款发工资也只能撑3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区仍出台了对企业相当不利也相当不公的政策。比如上海市规定,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锡、苏州规定,推迟复工期间,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也有一些省份,如山东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而山西、河南又分别将这个比例定为75%、80%。

为了稳定疫情解除后的用工秩序,消除因各地政策不同引发休息职工不必要的误会,建议国家人社部尽快出台统一规定,对那些在防疫期间坚持不裁减职工的企业,延长休息的职工,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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