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单位中的事业编制身份尴尬,机构改革将如何?

职抒胸意 2024-05-31 09:33:35

不管你是在参公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还是本身就是事业单位,只要你是事业编制,这次机构改革免不了4种改革方式:岗位待遇不变、岗位变动待遇不变、岗位变动待遇变动、下岗。下面,我们详细说一下:

1. 参公单位中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我们都知道,团委、妇联、工会、党校这些部门都是参公单位,这些部门下属还有类似什么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之类的二级机构,这些二级机构基本上都是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对于这类单位,这次机构改革中不涉及,岗位不变,工资待遇什么的也不不变。

2.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发〔2018〕11号),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加上2015年提出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组建城管执法队伍,也就是说除了政法系统的执法队伍以外,国家规定的还有城管、市场、环保、文化、交通、农业等6个部门的执法队伍,这类执法队伍一般是局属的二级机构,比如生态环保局下属的环境监察支队、城管局下属的城管执法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市场监督监察大队等等,对于这类承担执法职能的部门,这次机构改革要改为参公,注意工勤编和合同工、临时工是不会改为参公编的。参公也就意味着跟公务员的待遇一模一样,所以待遇提高了不少。

3. 改革中涉及到的不是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于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比如以前住建委的市政管理处现在划归到了城管局;规划局下面的信息中心撤销了,人员归到了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局下面的二级机构,对于这类单位的人员,只是岗位变动了一下,还是财政全供事业编,工资待遇不变。对于财政差额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能不同,有些人员划为了财政全供事业编;有些单位直接撤销,人员也下岗或者让提前退休了;还有些改为企业了,以后政府就不管了,比如以前文化局下面的少年宫、新华书店之类的。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次机构改革,国家明确了要改为企业,以后政府就你不管了,人员待遇跟企业盈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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