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简称: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负责人:陈清松
公开电话:0851-28251255、0851-28224653
电子信箱:zyszrzyj2021@163.com
单位网址:http://zrzyj.zunyi.gov.cn
单位微信公众号:遵义自然资源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
单位编码:563000
监督投诉
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851-28251255、0851-28224653
信息公开监督信箱:zyszrzyj2021@163.com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
邮编:563000
主要职能: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规规章,贯彻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并指导县(市)编制职责范围内的规划。依法审核、审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执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八)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执行城乡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制度和规程。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及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工作;组织推动城乡规划技术的进步。负责城乡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根据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综治、档案管理、综合统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综合文稿、政务信息专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拟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志勇
联系电话:0851-28251255
(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工作;承担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政风行风、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樊君
联系电话:0851-28226736
(三)政策法规科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负责市本级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晓敏
联系电话:0851-28427733
(四)自然资源督察科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督察有关政策和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督查、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意见;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片执法工作;承担国家、省开展的各类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负责协调重大及跨县(市、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负责权限内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科室负责人:席菁
联系电话:0851-28251309
(五)调查确权与测绘信息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矿业权除外)、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健全全市统一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统筹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审核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承担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保护测量标志;受理测绘项目备案;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展高新技术建设。
科室负责人:熊然
联系电话:0851-28639985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管理;承担组织编制、修订或调整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具体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负责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工作;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建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督促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美洪
联系电话:0851-28232345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制政策;承办需经国务院或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征收、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工作;承担市级临时用地审批工作。
科室负责人:欧阳颖
联系电话:0851-28232349
(八)耕地保护监督科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检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指导监督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核定土地整治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负责组织增减挂钩项目的技术性审查和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土地复垦情况。
科室负责人:夏浪
联系电话:0851-28232349
(九)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科
负责全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政策研究、标准化管理、考评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交通市政项目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规则的制定和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市辖区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审批、规划、处置、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实施评估和修改;承担拟订土地储备、供应等专项计划;承担国有土地和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开发利用等工作(矿业权除外);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信用体系建设;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和监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除外)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田茂平
联系电话:0851-28680571
(十)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含建筑工程和交通市政工程)工程规划许可、交通市政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审批规则的制定和归口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规则的制定和归口管理,修订和维护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负责市辖区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景观和建筑风貌控制;承担组织编制和审查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承担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实施评估和修改工作;承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审批“一站式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牟柯颖
联系电话:0851-28238045
(十一)监督检查科
负责制定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政策、标准和程序规定;负责对市辖区建设项目从规划许可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市建设项目开工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含土地核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市辖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承担市辖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含土地核验)工作;负责市辖区城市开发边界外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的监管。
科室负责人:吴艇
联系电话:0851-28685197
(十二)矿产资源管理科
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监督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协调实施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市级矿业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及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负责调处采矿权矿界纠纷;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负责人:文排科
联系电话:0851-28425110
(十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分解下达上级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额度;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指导监督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作;负责组织市级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的行政审批和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及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的责任认定、调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土地复垦情况;负责对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科室负责人:胡浩
联系电话:0851-28222057
(十四)综合执法科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组织查处跨县(市、区)和具有全市重大影响的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人:何永忠
联系电话:0851-28685197
直属机构:
(一)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县级事业单位。设立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汇川分中心、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红花岗分中心、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新蒲分中心。
一、宗旨
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
1.负责管辖区域内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2.指导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3.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单位领导
1.主任:代媛媛
2.副主任:江敏、李伟、宋雪飞
3.汇川分中心主任:阮斌
4.红花岗分中心主任:王自会
5.新蒲分中心主任:罗先荣
四、联系电话
综合科:0851-28762378,0851-28762398。
五、办公地址
1.市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三、四楼。
2.汇川分中心:(地址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与宁波路交汇处汇川区自然资源局一楼;(地址二)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3.红花岗分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共青大道城投大厦(格兰云天酒店旁)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4.新蒲分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长新大道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一楼。
六、服务时间
1.市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每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汇川分中心(南京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每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不办公;汇川分中心(汇川区政务大厅):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每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3.红花岗分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4.新蒲分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每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注意:市中心周末业务受理范围为一手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抵押登记、缴费领证、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
七、咨询及投诉电话
1.市中心咨询电话:0851-28762345,投诉电话:0851-28762349
2.汇川分中心咨询电话:0851-28653611,投诉电话:0851-28652716
3.红花岗分中心咨询电话:0851-28769119,投诉电话:0851-28769110
4.新蒲分中心咨询电话:0851-28854051,投诉电话:0851-28854051
(二)遵义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将遵义市红花岗城乡规划站、遵义市汇川城乡规划站、遵义市播州城乡规划站、遵义市新蒲城乡规划站整合,组建遵义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宗旨
为城乡规划行政监管工作提供规划技术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
1.承担规划编制的前期服务工作;
2.承担城乡规划的技术审查服务相关工作;
3.承担建设项目前期规划服务工作;
4.承担建设工程的开工放验线、批后监督管理、竣工规划核实等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为远郊镇的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6.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提供遥感信息、技术和业务支撑;
7.承担全市遥感数据保障服务与技术推广工作;
8.承担与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中心联络、对接、协调工作;
9.承担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单位领导
1.副主任:罗玉云
2.副主任:夏栋、朱云波
四、办公电话
综合室:0851-28640522
五、办公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遵义市自然资源局4层(563006)
六、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三)遵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将遵义市土地整理中心、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指导中心整合,组建遵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宗旨
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
1.承担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及验收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面积技术审查工作;
3.承担《农业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上图入库信息审核技术工作;
4.负责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复绿方案、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的技术审查;
5.承担土地整理评估与咨询服务;
6.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单位领导
1.副主任:皮茂强(主持工作)、张坤
四、办公电话
0851-28681367
五、办公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遵义市自然资源局3层(563006)
六、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四)遵义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将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遵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整合,组建遵义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宗旨
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
1.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技术服务工作;2.开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研究与应用;3.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4.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内设部门
综合部、宣讲部、研发部、网络技术部、规划信息事业部
四、单位领导
1.副主任:胡克新(主持工作)
2.副主任:袁仕件、马海燕
五、办公电话
1.综合部:0851-28226890(传真)
2.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前台:0851-28919567
六、办公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遵义市自然资源局B1层(563006)
七、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五)遵义市自然资源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将遵义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遵义市规划编研中心整合,组建遵义市自然资源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宗旨
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及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
1.承担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及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政策研究与决策服务;2.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3.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单位领导
1.院长:杨靖
2.副院长:罗喻、王誉章
3.总规划师:刘远诺
四、办公电话
0851-28228306
五、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六、联系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遵义市自然资源局6层(563006)
(六)遵义市土地储备中心
遵义市土地储备中心为遵义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 1名、副主任 3 名。
一、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土地储备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实行储备土地计划管理,承担市辖区储备土地一级开发;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管理和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协助开展土地储备筹资工作;开展市内矿产资源储备工作,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等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勘查成果质量、市场监测、储量动态管理、开发利用调查评价、信息公示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储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有关执法工作,协助做好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部门
综合科、收储科、土地开发科、融资财务科、征地拆迁科、矿产勘查服务科、矿产资源储备科、矿业权市场科、矿产资源评审科、政策研究服务科。
三、单位领导
主任:杨庆
副主任:田景山、潘丽、彭丹
四、办公电话
综合科:0851-28629186
五、办公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号遵义市自然资源局B1层(563006)
六、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