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280万买到500多万房子,欢天喜地准备装修赫然发现竟是

妙晴谈小说 2024-10-17 22:40:31

北京,男子半价买到500多万房子,欢天喜地准备装修赫然发现竟是火灾房。

心里膈应要求退房,中介却说出售概不负责,男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10万装修费用!

王大爷的儿子的女朋友第一次来家里吃饭,本是个喜事,但是王大爷却难以掩饰内心的焦虑。

王大爷的儿子王伟即将步入而立之年,之前交过几次女朋友,每次都因为家里没房子告吹了。

吃完饭之后,对于这位未来的儿媳,王大爷和老伴刘阿姨都非常满意,他们暗暗下定决心不再让房子问题成为儿子成家的障碍。

自那以后,王大爷和刘阿姨几乎每天早出晚归,走遍了北京市里的数十家房产中介,寻找合适的房源。

但中介提供的选项要么价格过高,要么位置偏远,或者房屋状况不佳,始终未能满足老两口的期望。

直到有一天,中介小张兴奋地给王大爷打电话,告知有一套因业主急需变现而大幅降价的特价房,原价560万元的房产,现在仅售280万元。

王大爷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于是立刻就去看了房子,房子看起来蛮好,大爷很快就与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

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王大爷这心总算是安了,随后,王大爷立即着手装修,儿子这次总算能娶上老婆了吧。

但在监督施工过程中,王大爷从邻居口中知道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这套房子之所以价格卖的这么便宜,是因为之前发生过火灾,死过人。

起初,王大爷以为邻居是嫉妒自家便宜买到好房子,但之后工人在施工的时候发现墙壁上有明显火烧的痕迹,这似乎验证了邻居之前的话。

王大爷越想越不安生,找到向中介小张一问,小张当场就承认了,还说以为王大爷早就知道了。

王大爷这下可不答应了,又没人告诉他,他怎么就该知道?

于是王大爷提出退房要求,却遭到了拒绝,无计可施之下,他决定将中介公司和卖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退还房款,并索赔自己已经支出的10万元装修费用。

《民法典》规定了: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王大爷购买房屋,是为了给儿子娶媳妇用,购房心情迫切。可中介小张为了所谓的业绩,并没有如实将房源情况告知,存在欺诈行为。作为卖家与中介,有义务也有责任,如实交代房源的基本情况。以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诱导王大爷购买房产,损害了王大爷的合法权益。

所以,王大爷要求撤销购房合同的诉求是合理的。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中介和卖家的隐瞒,王大爷买下了房子,现在都已经装修到一半了,他们应该对王大爷已经支出的装修费用负责。综上,法院判决,支持王大爷的诉求,原房主退回280万购房款,并赔偿王大爷已经产生的10万元装修费用。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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