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虽灭六国,从形式上统一了天下,但由于原诸侯国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经济结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各具特色,甚至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导致民情风俗各有不同,甚至迥异,势必影响“法同壹”和“行同伦”,阻碍秦帝国统一文化和安定秩序的形成,这关乎秦帝国国祚和宏大愿景的实现。
燕地:《汉书地理志》曰:“其俗愚悍少虑,轻薄无威,亦有所长,敢于急人。”又曰:“初太子丹宾养勇士,不爱后宫美女,民化以为俗,至今犹然。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
赵地:《史记货殖列传》曰:“人民矜懻忮(夸耀、强直、忌恨),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又曰:“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怀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治,多美物,爱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富贵,入后宫,遍诸侯。”中山后为赵国兼并,故太史公续说:“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韩地:郑为韩所灭,韩又占有部分卫土,东周则地狭与韩接壤。《汉书地理志》云:“郑国土狭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生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颍川,韩都。士有申子、韩非刻害余烈,高仕宦,好文法,民以贪遴争讼生分为失。”
魏地:魏本土之俗,“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河内殷墟原为卫土,更属于晋,“康叔之风既歇,而纣之化犹存,故俗刚强,多豪杰侵夺,薄恩礼,好生分”。
齐鲁:齐人在“修道术,尊贤知”的同时,又有“夸奢朋党,言与行缪,虚诈不情,急之则离散,缓之则放纵”的弊端。齐太公治国,因其俗,简其礼,故齐地较多地保留了东夷习俗。
鲁国原本尚儒,民好学,上礼仪,重廉耻,孔子没后,鲁人则“俭啬爱财,趋商贾,好赀毁,学巧伪,丧祭之礼文备实寡”,但“好学犹愈于它俗”。
楚地:西部“其俗剽轻,易发怒,地薄,寡于积聚”。江陵地区则“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徐、僮、取虑,则清刻,矜己诺”。东部“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南部盛产珍稀之物,民风“好辞,巧说少信”。楚人“信巫鬼,重淫祀”。
六国民风习俗多与秦国家意识形态和秦律不相容,而秦国若想法同壹、行同伦,长治久安,集中精力于国家建设,必然离不开原六国之人对秦统治的文化认同和文化支持。因此,秦始皇十分注意改变落后的风俗习惯,并力图用严厉的制裁匡正风气、改变习俗。
秦始皇巡行天下,立石刻,颂秦德,明得意,也表现了秦始皇的价值理想和施政取向。有泰山刻石云: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
有琅玡刻石云: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奸邪不容,皆务贞良。欢欣奉教,尽知法式。
有会稽刻石云: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秦法强力“匡饬异俗”,有些也是针对秦旧俗旧礼的,对六国之人同样依律令匡正,如:
1、“同母异父相与奸,何论?弃市。弃市,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2、“甲、乙交与女子丙,甲、乙以其故相刺伤,丙弗知,丙论何也?毋论”。私斗是犯罪行为,需严惩,丙不知不论罪。
3、“女子甲去夫亡,男子甲亦阑亡,相夫妻,甲弗告请,居二岁,生子,乃告请,乙即弗去,而得,论何也?当黥为城旦舂”。
4、“士伍甲毋子,其弟子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
5、老人控告儿女不孝,要求判以死刑,应否经过三次原宥(谅解,宽大处理)的手续,不应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走。殴打祖父母,应黥为城旦舂。如殴打曾祖父母,应如何论处?与殴打祖父母同样论处。
6、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公元前348年,秦国“初为赋”。倍其赋,是根据人口,而不是由于土地。商鞅的这条法令,有利于改变秦国“聚族而居”的落后习惯,打破“大锅饭”,促进分家单干的劳动力努力生产,发展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这种小农经济正是封建制度的基础;按人口征赋,可以将赋分摊到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使国家税赋负担不至于全部落在耕种农民身上。就实而言,此法令确实促进了土地开垦、生产进步和农业发展。
7、刑弃灰于道者。商鞅变法之前,秦人聚族而居,家族之间常因争地、争水以及其他纠纷而动辄私斗,有时因小纠纷也会引发家族之间的大规模械斗,造成生命和财产的严重损失,甚至会引起国家动荡。要根除秦人长期养成的好私斗之风,必须薄罪重刑。商鞅变法彻底而深刻,刑弃灰于道者,是禁止私斗、鼓励公战的措施之一。
秦始皇希望原六国之人向老秦人看齐。秦国尚法,依法治国,出现了政风清廉,民风淳朴,治理高效,秩序井然,政通人和的局面,令荀子赞叹不已。
荀子在《强国篇》中描述他见到的秦国:“秦国边塞险峻,地势便利,山林茂密,河川纵横,土地丰腴,物产丰富,是天然形胜之国。入境观俗,百姓淳朴,声乐雅正,服饰素净,人人敬畏官府而十分顺从,保留着古圣贤治下的民风。到了官邑都府,役吏严整肃然,人人恭俭敦敬,忠诚尽职,没有不良陋习,宛如古之良吏。进入国都咸阳,士大夫忠于职守,出私门入公门,出公门入私门,不因私事行旁门左道,不拉帮结派,不朋党比周,为人办事无不明通而奉公,有古之士风。观察秦国的朝廷,其朝议有序,听决百事无所滞留,运转井然宛若无任之治,真像古代圣王治理的朝廷。可以说,秦四世取胜,并非一时侥幸,而是天时地利、政通人和之之结果,是形势发展之必然。”
然而,老秦本土也曾饱受六国诟病,商鞅变法前,秦人“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勇于私斗”,祭祀遵从西戎旧俗,宣太后与义渠王私通……东方列国多以“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
《韩非子奸劫弑臣》说:“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
由此可见,秦旧有民风习俗陋政的淳化,是自商鞅变法百余年对秦之旧礼旧俗旧法不断改造改良的结果,而非朝夕之功。
学者认为,民俗差异的基础是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只有生产生活方式相同,才能可能求得民俗的相对一致,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所谓“君上之情欲”才能有效地使民相“随”。
文化是一种共同的心理秩序。一种文化的形成旷日持久,但这种文化形成后又很难改变。秦始皇求治太急,结果欲速而不达。
《语书》作为云梦睡虎地11号秦墓中出土简册的一种,是南郡守腾在秦始皇二十年四月初二日对县、道官员发布的告示。《语书》的中心思想是“移风易俗,遵守秦律令”。为什么要发布《语书》?原因是发布文告的前一年,发生了“南郡备警”事件。南郡地区原是楚国的地方,秦昭王二十八年,命白起率军攻楚,“拔鄢、邓五城;其明年,攻楚,拔郢,烧夷陵,遂东至竟陵”,在新占领区的楚国北部地区设置了南郡。“南郡备警”事件发生时,秦在南郡地方已统治了半个世纪,但秦"法律令"与新占领区"乡俗"间的冲突仍比较严重,当地的楚人势力还有很大影响,当时的政治军事斗争是激烈而复杂的。可见,秦虽占领了异国的土地,但要使生活在这些土地上的人民对秦有政治、文化认同,绝非短时期可以做到的。
秦并天下后,天下之士斐然乡风,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臧知非先生说,六国之人希望统一给他们带来安定的生活,过着自由的生活,保持其“乡俗私好”而实现其理想,绝不希望身处秦国的法网之中,被强制抛弃其旧有的传统,那些以讲学为业者,决不愿抛弃其所学转而“以吏为师”,以工商为业者也不愿转而垦农为生,聚族而居并不想星流云散,仗剑行游者岂肯蛰居故里?所以,秦始皇的匡饬异俗,导致的是他们的故国之思,对“乡俗私好”的怀念,转而同情六国宗室贵族和豪强大姓的遭遇,从而和他们站在一起,形成了反秦的统一战线,成为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