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较为常见的情况。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是否有权停止员工的社保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从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单位确实不再有义务为员工承担个人社保,同时单位有义务将员工的社保关系从原工作单位减员出来。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将自己的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进行正常参保。
如果企业单位未进行正常减员,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首先,会造成员工社保中断缴费,这看似是小事,实则对员工影响重大。所以,企业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虽无需继续为员工参保,但正常的离职流程包括社保减员必须做到位,这是员工今后正常转移社保关系的前提条件。
员工在离开原工作单位后,首先要确认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单位而言,并非可以立即停止缴纳社保,而是要根据离职日期来决定。一般来说,当月 15 号之前离职的员工,单位无需承担当月社保缴费;15 号之后离职的员工,单位还需承担当月社保缴费,次月才进行正常减员。
减员后,企业单位应及时通知离职员工,告知其可以正常转移社保。在转移社保过程中,若有新的企业单位接收,员工持有社保接收函,就可以回到原参保企业单位所在地进行正常的社保转移。若还未及时找到工作,员工也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为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需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参保,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开立社保接收函,再回到原工作参保地区进行社保关系转移。
转移后,员工可以正常缴费。不过,灵活就业方式参保需要自己承担较多费用,而在企业单位参保,企业会承担一大部分社保费用。从这方面对比,在企业单位工作能让自己更省钱。但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上比较自由,通过这种缴费方式也能正常缴费并累积缴费年限。其中,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需要累积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非常重要。例如,医疗保险累积缴费年限达到 25 年,才能办理正常的医保退休待遇。
很多离职员工一开始并不重视社保关系转移问题,甚至不知道如何转移社保。在更换多个工作单位和工作地点后,社保关系转移会变得相对麻烦。如果第一个工作单位未及时转移社保,后续多个工作单位也可能未及时转移,到最后要转移时,就需要多个公司开出多份接收函才能让社保正常转移。由此可见,及时转移社保关系至关重要。
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篇文章,能了解关于转移社保关系的问题。如果有其他问题或看法,欢迎留言分享。同时,喜欢本文的小伙伴可以关注作者,以便获取更多有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