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反击骚扰女同学的醉汉,被刑拘,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诗翠的手记 2024-07-02 14:52:47

近日,山东济南的一则“见义勇为”事件被顶上热搜。眼看女同学被醉汉调戏,3名男大学生挺身而出。然而当天警方到达后,却将此事定义为“互殴”。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其中一名见义勇为的男生家长,却收到了警方送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这名挺身而出的大学生究竟结果如何?点个赞,听小编今天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将此事件进行全方位解读。

被刑拘的男大学生名叫小超,现在是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的在校生。如今他的父亲回想起整件事,都还觉得儿子很冤枉。

据小超父亲介绍,在事发当天的晚上,校内的一名女同学点了外卖。到了约定时间之后,她就到学校铁栅栏处等待。由于校园内禁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出,因此这个地点在广大学生的心目中,已经成为了“外卖集散点”。

女孩到达后不久,有3名陌生男子主动搭讪。听说是来拿外卖的学生,他们竟然还谎称是外卖小哥。一开始女生就有所怀疑,毕竟哪见过小哥结队来送饭的?而且这三人身上也有明显酒气,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很像是酒后不清醒的状态。

眼看女生不愿搭话,这三名醉汉居然不依不饶了起来。口中更是污言秽语不断,对女学生进行着持续的语言骚扰。三言两语间,双方的矛盾逐渐升级。而单纯的女大学生哪里见过这个阵势,也受到了惊吓。

好在此时,小超和其他两名男同学经过,他们在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就对校外三名醉汉进行劝阻。没想到对方借着酒劲儿更加不依不饶,而且还对见义勇为的男生出言辱骂。

而小超他们也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哪里受得了这种侮辱?于是双方之间爆发了激烈的口角,更夸张的是,当对战升级之后,校外三名醉汉竟然想直接闯入校园,叫嚣着要殴打学生!

他们顺着校园的铁栅栏,一路摸到了校门口。之后更是不顾保安的阻拦,直接闯入。其中一名男子在闯进校园之后,直接将矛头对准了小超,并且伸手狠狠扼住了他的脖子!

感到窒息的他再也顾不上理智,直接挥起拳头,将该醉酒男子打翻在地。没想到这一下竟然摔到了对方的头部,让他瞬间倒地不起。眼看事儿闹大了,双方停止了争执,而受伤男子也被七手八脚的送到了医院。

事后据医院介绍,该男子由于外伤而引发了脑疝,刚送来时情况比较危急,但是经过医院抢救,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并且挪出了icu病房,目前在普通病房中接受后续治疗。

对于小超父亲的介绍,校园内的其他同学都表示认同。尤其是在后续的记者采访中,也有两名旁观者对事件真相进行的还原。

据他们介绍,当时一名醉汉出言调戏女学生,还谎称自己是送外卖的。而女生发现了对方的意图之后,爆了一句粗口。因此双方才发生了言语争执,而且三名醉汉的口中满是污言秽语。此时小超和另外两名男生出现,对他们的粗鲁行为进行制止。

没想到对方不听劝,反而还将矛头对准了三位年轻的男学生。之后更是不顾保安的阻拦,从校门口闯入后就扑到了小超的身上。而男生的反击,更像是为保护自己而下意识的还手。

这样看来,小超应该是见义勇为,甚至可以称为是事件受害者。既然如此,为何警方会先认定互殴,之后又以“故意伤害”将他带走刑拘?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

眼看女同学被醉汉调戏,三名大学生挺身而出。没想到却遭到对方的辱骂甚至扼喉。双方争执之际,醉汉被打倒在地。原以为此事就此结束,没想到却被警方认定为互殴。当伤者的诊断结果出炉之后,路见不平的男学生居然被警方带走,说他是故意伤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其实在案发当天,警方就已经赶到了现场。在了解了初步情况之后,他们首先进行了调解。不知是否是理亏,这三名醉汉表示不愿意讲事情闹大,愿意“私了”。而以小超为首的几名大学生也表示同意。于是在双方都认同的情况下,警方见证他们签下了谅解书。

然而到了次日,还在校园内的小超却突然被警方带走,他的父亲也收到了刑拘通知单。上面明确写着,当事人小超由于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正被关押在某看守所内。

对于这一结果,家属们表示不能理解。自己的小孩明明是见义勇为,动手也不过是正当防卫。为何在警方在场和解后,却又发出了刑拘通知?这一点是否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由于此事在网民中掀起了巨大的讨论,因此济南市公安局也非常重视。4月14日,他们对此事成立了专案组。并且有关部门也进行了“提级办理”。也就是说,目前当地的检察机关已经提前进入,准备从头梳理该事件。而当事人小超也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已离开了拘留所,顺利返家。

虽说此案还在调查与审理中,但是有几个关键之处却成为了网友们讨论的重点。首先是在和解之后,警方却突然带走了一方当事人,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法?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小超的行为究竟该如何认定,是见义勇为之后的正当防卫,还是刑拘通知单上所说的故意伤人?

为了帮助被醉汉调戏的女同学,男大学生挺身而出。在肢体冲突结束后,双方在当天就签署了和解书,然而到了第二天,男大学生却突然被警方带走。为何在事件解决之后,警方还要刑拘其中一方当事人?在该事件中,男生的做法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真的像警方所说的故意伤人?

按照《治安处罚条例》中的规定,警方有权对肢体冲突双方进行调解。只要彼此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可以在签署过谅解书后进行批评教育。

在该案件中,受伤倒地的醉汉当时同意谅解。但是在送医后警方发现其伤势较重,并且要进行开颅手术。这样的伤情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因此在事后对男大学生进行刑拘和问询,也在意料之中。而之前双方的调解协议,此时只能当作是对另一方从轻或减轻的处罚情节,最终该如何断定,还是要依据公检法的最终判定。

此外,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第九条,过错方如果率先动手或者是明显手段过激;另一方为避免遭受到持续侵害,其还击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按照目前媒体和当事人披露出的现场细节,几名醉汉是先动手,而且还对女学生进行了言语骚扰,这些情况都表明他们有错在先;此外“锁喉”等动作也表明其在肢体对抗中手段过激,并且还在酒后。对于几名大学生的攻击行为残忍且无法判断他们的精神状态。因此该男生的做法符合法律中对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

不过,该案件目前还处在调查取证的后续阶段。因此最终对小超的行为断定,还需要公检法部门的后续工作,才能得以最终判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二十四条,由于此案有着较高的社会关注度。为了解事件全貌,避免出现滥用职权和执法不公平等现象。目前将此案“提级办理”,也是合理合规。

目前看来,济南警方的做法并无不妥,但由于伤者伤势较严重,此案又收到社会各界倒地广泛关注。因此最终走向如何,还是要看警方和检方的调查结果。

不过,法律是每个人保护自己和伸张正义的最强武器,我们也期待此案的真相早日水落石出。让坏人被绳之以法、让良善者得到保护,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本来面貌。大家同意小编的观点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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