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光谷四路与高新四路交汇处的光谷鼎正悦府,虽然规模不大,但却是光谷的知名红盘。该楼盘毛坯价格2万+,这个价位在三环外算是比较高的了。
业主称,该楼盘即将于本月20号开始交付,然而就在交付前夕,销售跟业主“吵”了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下面是双方沟通过程的截图,“风云武汉”没有做任何删减。
“风云武汉”认为:
事情的原委很清晰:业主认为楼盘品质与宣传不符,开发商虚假宣传,要求整改;而销售则认为没有虚假宣传,符合合同约定。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甚至上升到了“你可以告我虚假宣传,我也可以告你污蔑”的地步。
我就直截了当地说说我的观点吧。
第一:针对任何品质问题,业主都有权利提出质疑。
众所周知,如今房价高企,对于普通人而言,买下一套房需要用掉大半辈子的积蓄,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当然要对房屋质量有着严格要求。如果不严格要求,那才叫苕。
第二:业主提出质疑时,言行可以有瑕疵。
说到底,业主是消费者,开发商是经营者。经营者理应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消费者的批评理应承担足够的容忍义务。消费者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时,只要不是恶意诽谤,可以存在一定细节上的瑕疵。
第三:业主可以告开发商,开发商也可以告业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业主可以告开发商,开发商当然也可以告业主,就像鼎正悦府的销售所说那样,“你可以告我虚假宣传,我也可以告你污蔑。”
我记得几年前,“不服你可以去告我”是很多开发商的口头禅,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光谷正荣府置业顾问的一句话:“给你一个打官司的机会,顺便让你们了解一下你们提出的问题有多肤浅无知。”
现实中,业主告开发商的例子并不少见,但开发商告业主的例子非常少,我经历过的只有一次。4年前,某楼盘的业主因为品质问题,在售楼部维权(拉横幅、发传单、放音乐),结果被开发商起诉了。过程我就不细说了,这个案子至今都是该开发商永远都不愿再提及的一件事,因为自取其辱。
关于光谷鼎正悦府的这场争论,笔者不再赘言。
在此,给鼎正悦府的开发商提两条建议:
1,既然进行了高大上的宣传,那就尽量按宣传去兑现,不要动不动就拿合同来当“挡箭牌”。
2,真诚对待业主提出的质疑,不要动不动就拿法律来唬业主。
最后,希望开发商尽快整改,给业主一个满意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