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八年三月初五(1085年4月1日),宋神宗驾崩,年仅十岁的宋哲宗继位。五月,保守派代表人物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升任执政,王安石新法开始被逐个罢除。
到元祐元年(1086年)年初,司马光生病了,时日无多,他将青苗法、免役法、将官法以及西夏之扰,视为“四患”,不解决便死不瞑目。“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在年初时司马光如愿罢除了免役法,他又紧接着提出了“西戎之议”,要彻底解决西夏之扰。
所谓的西戎之议,很简单,那就是割地给西夏,这成为司马光最被人诟病的地方。司马光上台,不论好坏尽数罢黜新法,而其中宋神宗时期面对西夏开边之功绩却也要尽数放弃,司马温公慷他人之慨,比唐朝牛僧孺交还领土给吐蕃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便不以现在的领土之观念审视,也算得上是卖国罪行,那么司马光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司马光给宋哲宗上了一封长长的奏章,奏疏中对宋神宗时期的河湟拓边的开衅行动表示了不满:“诸将收其边地,建米脂、义合、浮图、葭芦、吴堡、安疆等寨,此盖止以藉口,用为己功,皆为其身谋,非为国计。臣窃闻此数寨者,皆孤僻单外,难以应援,田非肥良,不可以耕垦,地非险要,不足以守御,中国得之,徒分屯兵马,坐费刍粮,有久戍远输之累,无拓土辟境之实,此觽人所共知也。”“以臣愚虑,于今为之,止有二策,一者返其侵疆,二者禁其私市。”
司马光提出两上下两策作为解决之道,“上策欲因天子继统,旷然赦之,归其侵地,与之更始;下策欲严私市,俟其屈服,然后赦之。”
司马光
司马光明确提出要弃地给西夏,而且是作为首选的上策,“返其侵疆”,与西夏和好,以免西夏以后出兵进攻北宋:“废米脂、义合、浮图、葭芦、吴堡、安疆等寨,令延、庆二州,悉加毁撤,除省地外,元系夏国旧日之境,并以还之。”
司马光的这个建议是经过反复考虑的,其他保守派大臣纷纷附议,甚至提出将兰州等地方也弃给西夏。
上书宋哲宗后,司马光又“手书与三省、枢密院”,说道:“不和西戎,中国终不得高枕。光所上刍荛,果有可采否?纵未欲遽以侵地归之,且早下一诏。”
其实边地的守弃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财政问题,守地就需要养兵,养兵就需要花钱,而宋朝对士大夫又慷慨得很,士大夫有钱的朝代,财政往往没钱,所以士大夫集团里有人存有割地求和的思想并不奇怪,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不过是其中代表。
司马光的治国理念也很明确:以提高全国思想道德水平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水平为第一要务,通过这样来使敌国心悦诚服,招来远人(守城在德不在险)。
这样在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把控朝政后,元祐弃地之议也开始了,前后持续八年,分为两个阶段,这其中也不只是司马光一个人的责任。
韩维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驾崩后,高氏垂帘听政,司马光拜门下侍郎,废除新政的同时打算与西夏谋和,不久,资政殿学士、兼侍读韩维首上书请弃地,认为“兵之不可不息者有三,地之不可不弃者有五”,并提出“尽以向者王师所得土地还赐夏国”。
“向者王师所得土地”,一为熙宁五年(1072年)、熙宁六年(1073年)间王韶开河湟所得熙、河、岷州,二为元丰四年(1081年)五路伐夏所得米脂、浮图、塞门、义合、吴堡、葭芦、安疆七寨(分属河东、鄜延、环庆三路),与兰州、定西城(属熙河路)。
但这时执政中左相蔡确、右相韩缜、知枢密院事章惇、中书侍郎张璪、尚书右丞李清臣、同知枢密院事安焘均是新党,司马光这边只有尚书左丞吕公著是旧党,要弃地新党这关还过不了。
李清臣见司马光一定要弃地,就提议要不问问熟悉边境情形的人再说。
而吏部尚书吕大防曾任鄜延、秦凤、永兴军三路经略使,认为弃地不仅“弱国威”,而且开“取侮于四夷之端”,并说某些人“儒臣常议,或谓武将皆不可用,此不知边事之过计也”。吕大防明确反对,说道:“元昊既得甘凉,遂有窥陇蜀之志,后缘唃氏中强,无以进取。今青唐乖乱,其势渐分,若中国又失洮兰之土,则他日陇蜀之患,不可不豫为之防。”他还提出用武将主持对夏事务,只要用人得当,西夏便不是威胁:“窃为宜参用武帅,如刘昌祚、张守约、种师古辈,皆可为用。但儒臣常议,或谓武将皆不可用,此不知边事之过计也……以臣料之,今日西夏无继迁、元昊之强,中国有练卒精甲之备,苟将帅得人,固无足畏。”
范仲淹次子,给事中范纯仁曾任环庆路经略使,是司马光的姻亲加好友,说地可弃,让西夏用俘虏的军民来换。
文彦博
很快随着旧党在朝中扩大势力,到了当年六月份,蔡确、章惇、韩缜先后被弹劾下放地方,这时执政中,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左相司马光、右相吕公著、门下侍郎韩维、同知枢密院事范纯仁属旧党,新党只剩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事安焘、尚书左丞李清臣,已经无法阻止弃地了。
而支持弃地的还有台谏中的旧党。御史中丞刘挚说:“用兵以终守其地,诚难保也。弃地而使不为患,臣虽老矣,愿保没齿不见边境之忧。”左司谏王岩叟说:“得地不如养民,防人不如守己,今因其有请而与之,足以示怀柔之恩,结和平之信。”
右司谏苏辙名列“唐宋八大家”,在《论兰州等地状》中大言凿凿,列出了三条必须弃地的原因:其一,“今若固守,不与西戎,必至于争,甲兵一起,呼吸生变”,是谓“时可弃而不可守”;其二,“西戎近岁于朝廷本无大罪”,而“今乃割其土地,作为城池,以自封殖”,是谓“理可弃而不可守”;其三,退守秦凤,比之守熙、兰,“难易十倍”,是谓“弃之幸”大于“守之幸”。
当然至于弃哪些地方旧党是有分歧的。
范纯仁、范纯粹兄弟主张只弃葭芦、米脂、浮图、安疆四寨(塞门寨占据地利,义合、吴堡不知何故也除外),苏辙、刘挚等人主张兰州也要放弃,但司马光、文彦博等人却想将整个熙河路都给放弃了,甚至将熙河路比作“窃人之财,既为所执,犹不与之可乎”。“主议者至谓如窃人之财,既为所执,尤不与之,可乎?”这样不伦不类的比喻实在荒唐至极。
新党的安焘孤掌难鸣,“固争之”,气得拍桌子,大骂道:“自灵武以东,皆中国故地,先帝兴问罪之师而复之,何乃借谕如是!”安焘指出灵武以东都是中国故地,神宗兴兵是收复故地,批驳司马光“窃人之财”的比喻。
吕公著
右相吕公著和尚书右丞吕大防虽然是旧党圈子中的人,此时也看不下去了。
吕公著站出来说:“先朝所取皆中国旧境,而兰州乃西蕃地,非先属夏人。今天子嗣守先帝境土,岂宜轻以予人?况夏戎无厌,与之适足以启其侵侮之心。且中国严守备以待之,彼亦安能遽为吾患。”吕公著认为弃地西夏,会适得其反,让西夏认为北宋好欺,生出“侵侮之心”。
殿中侍御史林旦指出弃地有“十不可”,并言:“以天下之富,而惴惴恐二三城寨之不给,臣窃谓议者之私忧过计也。” 一句话,太怂了。
元祐元年(1086年)六月,西夏遣使前来要求将兰州、米脂等地划归西夏,西夏使者在觐见宋哲宗的时候竟然直接说:“神宗自知错”,这让十一岁的宋哲宗十分不满,“起立变色,怒。”
这时司马光也被曾在陕西任职的孙路上了堂地理课,同意不弃熙河,“路挟舆地图示光”,孙路直接带着地图去见司马光,说道:“兰州弃,则熙州危;熙河弃,则关中摇动。唐自失河湟,吐蕃、回鹘一有不顺,则警及国门,逮今二百余年,非先帝英武,其孰能克复?今一旦委之,无厌之欲,恐不足以止寇,徒滋后患尔。”
听了孙路的话,司马光这才认识到河湟的重要性,大惊,幡然曰:“赖以访君,不然几误国事。”由此司马光便打消了弃兰州和熙河路的想法,但是弃地的大方略并没有变。最终“二府既定议,许归夏人侵地”,司马光在“以夏人久为边患,思以安将来”的想法下,决定只放弃米脂、浮图、葭芦、安疆四寨。
司马光
正式弃地前,司马光也咨询过“习知西边事”的游师雄的意见。游师雄当下表示了明确反对之意,说道:“四寨先帝所克,所以形势制夏人者也,朝廷当守而勿失,奈何轻以畀人?”
游师雄反对这种示弱的行为,说道:“且割地以纾边患,不惟示中国之弱,将起边人无厌之求。四寨既予,如泸南、荆、粤有请者,亦将与之乎?非特此也,燕人遣一介之使,奉咫尺之书,求关南十县之地者,又将与之乎?”“六国诸侯割地以予秦,时犹以为耻,安有以天下之强盛,而弃地以悦外国者哉?”游师雄还以历史为例,提醒司马光等人要慎重。
但是司马光最终还是没有听进去,最后决定采取范纯仁的办法,弃四寨地,西夏用永乐城俘虏的军民来换。
司马光等人弃地示弱的行为,并没有换来西夏的感恩戴德,只能换来西夏的轻视鄙视。“夏人得其地而不有,侮慢如前。”
不过这一意见刚形成,地还没来得及弃,当年九月司马光就去世了,西夏则又搞起了事情。
当年十月,西夏使者来报国主秉常驾崩,元祐二年(1087年)正月,宋朝派使册封秉常子乾顺为夏国主。
西夏对只给四寨,而没有得到兰州和塞门寨心有不满,不仅没有对宋朝的册封派使回谢,还与青唐吐蕃首领阿里骨联兵进犯熙河路,杀害宋定西城监押吴猛。之后又数次侵边,但却无法攻破兰州和塞门寨。
北宋形势图
见武的不行,西夏就提出用四寨来换兰州和塞门寨,宋朝没有同意,西夏只好服软,先拿了四寨再说,经过这么一番拉扯,直到元祐四年(1089年)十一月,宋朝才正式割弃四寨与西夏。
事情到此告也一段落,不过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关于双方如何划定边界,双方商定宋城寨外延二十里为界,二十里外属夏,其中各留五里为“两不耕地”,在涉及割地的鄜延、泾原两路还好说,问题关键在于熙河路兰州一带的边界。
兰州附近有质孤、胜如二堡,本来是西夏的“御庄”,宋朝在元丰年间收复兰州时一并占领。西夏说二堡已经荒废,划界时不能再当做堡寨,而熙河路经略使范育及兰州知州种谊说没有荒废,应该以二堡外延二十里划界,于是西夏说宋朝“昏賴”,宋朝说西夏贪得无厌。
这时朝中再有弃地之声,为首的则是御史中丞苏辙。
苏辙宁愿相信西夏人,也不相信自己人,指责范育无端生事,应当放弃二堡,不然“夏人不堪其忿,窃出作过,我曲彼直,何以御之?”殿中侍御史上官均则表示反对,提出“中国不可示弱,边地不可轻弃”,并说:“前日朝廷轻信边臣之计,捐弃四寨,论者深以为恨。”
为了迫使宋朝放弃二堡,元祐五年(1090年)六月,西夏出兵将二堡摧毁,并不断袭扰边境。
苏辙
陕西边臣中,鄜延路经略使赵卨主张弃二堡,熙河路经略使范育表示反对,认为无二堡则兰州孤危。朝中执政大臣也分为两派,升任尚书右丞的苏辙和同知枢密院事韩忠彦主张放弃,左相吕大防、右相刘挚、签书枢密院事王岩叟持反对意见。
眼见西夏在边境闹腾,吕大防、刘挚说西夏贪得无厌,打起来也不怕。苏辙却说,“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王岩叟说夏人要是要啥给啥,那么“患将未已,且损事体,取轻夷狄。”连匈奴冒顿单于都说过:“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之!”司马光和苏辙这两人在国际关系中使用道德概念其实很危险,就算自己讲道德,假如对方不讲道德,把武器拿起来了,那这时倒霉的一定是北宋自己。由此来看,司马光号迂叟是名副其实。
事实上,关于是否放弃二堡已经涉及旧党内部的斗争,苏辙是蜀党领袖,刘挚和王岩叟是朔党领袖,双方虽然曾经在元祐元年(1086年)弃地时意见一致,但那是为了共同打击新党。侍御史贾易在弹劾苏辙时指出:“陕西地界,识者皆知不与为是,辙则助其蜀党赵卨,徼幸私己之邪议,力非忧国经远之公言。”
西夏见宋朝一直拖着不答应弃二堡,觉得可能是小规模骚扰给的压力不够,就大举入寇,包围麟州及神木寨,这下把事情给玩大了。
地界未定,大家还在谈,打几个堡寨就算了,公然进犯州城,这就不能忍了,苏辙等人也不敢再为西夏说话了,一向保守的朝廷不得不准许边将主动出击,别说二堡不能给,其他该修堡寨的地方也要抓紧修筑。
双方一开战,西夏见占不到便宜,又喊话说要不接着和谈,宋朝又同意了,但这个时候已经是元祐八年(1093年)了,留给旧党和西夏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当年九月,高氏去世,哲宗亲政,第二年改元绍圣,章惇回朝拜相,驱除旧党,问责元祐初参与弃地的司马光、文彦博、范纯仁、范纯粹、赵卨等人,绍圣二年(1095年),叫停与西夏划分边界,轰轰烈烈的哲宗反攻西夏开始了。
由此可以看出:第一,司马光提出归还侵地的观点,是当时的主流观点,范纯仁、韩维、苏辙都是此观点的支持者。第二,真正的弃地并非数千里,也不是神宗以来新获得的全部土地,而是米脂四寨。第三,直到元祐四年(1089年),即司马光死后三年,弃地才真正执行。
而直到哲宗亲政赶走了这帮旧党“君子”,换上一批新党“小人”,依靠两个新党“小人”吕惠卿和章惇的指挥,连打了两场平夏城战役,最后打得对方几乎覆灭,逼着西夏签下了城下之盟,西北才真正“高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