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与分封有什么区别?史上真正实行封建的也就这三个朝代!

时间如白马过隙 2024-09-04 14:55:08

近年来,“封建”与“分封”两个词被完全混淆了,以至于很多人搞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

别看从秦到清的社会性质被定义为封建社会,在近代中国应用广泛,但实际上“封建社会”一词是舶来品,“分封”才是中国的原著。

封建社会一词从日本舶来,是日本人用中国的“封建”一词来翻译英文feudality 的结果。但这个词于欧洲、日本是合适的,因为当时的他们正处于与周代形似的社会状态,但于中国却是不相配的。

封建与分封的区别

封建在古代是“封邦建国”之意。在较为严格的学术定义中,封建制是一种以土地为基础,以封建主和农民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制度。该制度下,封建主拥有土地,并对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进行统治。封建主在其领地内享有政治、经济、军事等多项特权,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

即所谓凡封建必有封土(封邑或封国)。

而分封的含义比封建要宽,既包括有封土的封建,也包括无封土的虚封。比如秦代,因为有列侯、伦侯的名号,郡县制度下的确有分封,但因为这些列侯、伦侯均无封土,所以又的确无封建。

两者的区别就好比,分封是一个大圆,包含封建这个小圆,重合的部分就是有封土的实封,未重合的部分是无封土的虚封。

真正实行封建的朝代

一、周朝

周代是中国历史上实行封建制最为典型的朝代。

武王灭商后,为了巩固统治,大规模地封建宗室子弟、功臣和先代贵族为王。比如将灭商的第一功臣太公尚封于齐;先代贵族黄帝后人封于蓟,尧后人封于祝,舜后人封于陈,甚至纣王之子武庚都封到了商朝故都殷。

按《荀子·儒效》的说法,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这些侯国分布于各地,成为维护周朝统治的藩篱。

其封建制的特征十分明显。

周天子作为最高统治者,仅在名义上拥有天下的土地和臣民,即所谓的“天下共主”。他将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建国,诸侯又把国都以外的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大夫还可以把采邑之外的土地分封给士。

诸侯、大夫在封国、采邑内都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置官吏、自收赋税、自统军队就不必说了,即便是称呼也与周天子无二致。

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不仅诸侯能在封国内享有君主之尊,即便是食采的大夫在其采邑中也被其臣民称之为君或主,而他们办公的地方也被称为“朝”。

可以这么说,受封诸侯的义务只是纳贡、朝觐和助征伐而已。他们与与周天子分疆而治,如同一个独立的“小朝廷”。

所以诸侯一旦建国,此土此民甚至此君都与天子无涉。

这就是西周封建制的形态。

二、西汉

西汉在建立之初,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一方面,承继了秦朝的郡县制;另一方面,又分封了部分宗室子弟以及实同割据的异姓功臣为王,比如燕王臧茶、楚王韩信、淮南王英布等等。

这些诸侯王在其封地内都拥有较大的权力,如自任官吏、征收赋税、拥有军队等等。而且他们所占疆域辽阔,有时甚至超过汉代疆域的一半,比如汉初七大异姓王共领二十二支郡,而汉中央却仅有二十四郡直管。

所以刘邦从登基后的第二年开始就逐步剪除异姓王,至他逝世前仅剩下最弱的长沙国袭封。

然而这并不是西汉封建的结束。

因为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刘邦又大规模封建兄弟子侄为王,至他逝世前,西汉又形成了一异姓九同姓诸侯的格局。

这时诸侯王所占疆域不但没能减少,还增加了许多,汉中央由原来的直管二十四郡变成了十五郡。

所以,景帝时期吴王刘濞才有能力发动“七国之乱”。此后,汉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削弱诸侯国的实力,如“推恩令、“削县代罚”、“以亲制疏”等。

至汉成帝年间,全汉虽有19个王国,但一共只领123县,仅占西汉总县数1587县的十三分之一而已。

另外,武帝以后,诸侯王也与列侯一样失去了置吏、赋敛两大特权,国相也不再是侯王的臣属,而成为侯国的治民长官,并且直接由县令长(当时侯国有二千户之限,地位等同于县)担任。侯国直属于所在郡管辖,只按所封户数从其得租税而已。

可以说,西汉封建至武帝时已名存实亡。

东汉继续西汉制度,也分设诸侯王与列侯两等爵。但列侯中的第一等县侯仅有名义上的侯国(不就封),而包括都乡侯在内的乡侯、都亭侯、亭侯都不划地立国,只按户数食租税而已。

至于诸侯王,也与县侯差不多。

刘秀始封诸侯王即以一郡为国,只有原太子、东海王刘强兼食二郡,称“优以大封”,但实际上刘强亦颇为识相,主动退还一郡。

而且东汉诸侯王更进一步与王国脱离关系,不必说不治民,有时甚至也不就国,只食该国租税而已。

如《后汉书》中所载:“和帝遵肃宗故事,兄弟皆留京师,恩宠笃密。”

也就是说,从汉章帝(庙号肃宗)开始,诸侯王就只有封爵之名,而无裂土之实。侯国只是作为诸侯王租税收入的计算单位,与地方行政无关。

而且即使食租,也不是食全部田租。据《后汉书》载,明帝诸子为王,皆减旧制,只食租谷二千万,所谓“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后来又更进一步,次封者只食始封者之半租,经济力量愈发削弱。

所以才有汉室宗亲刘备织席贩履之故事。

因此,自东汉至三国,王国与侯国在地方行政中已无特别之处,可视作非“封建”王朝。

三、西晋

曹魏立国不到五十年而亡,使西晋皇室深感忧虑,认为封建制才是保证皇朝长治久安的根基,加之司马炎欲以封王作为对父祖创业的报偿,于是在立国之初便分封宗室司马孚、司马攸等27人为王,以郡为国。

不过,西晋封王与西汉有很大不同。西汉侯国在初封时是相对于中央政权的地域性小中央政权,所以一切行政组织都与中央一样,比如,“诸侯王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只是地位略低,规模略小。

而西晋封建只是一种特别的地方行政制度,并不具有任何中央制度的性质。晋之王国以郡而置,改郡守为内史,不置丞相和太傅,只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

国不置相,则地位自然低下,与郡之差别更小。

另外,晋与汉的封建还有两个具体差异:一是西汉初年除吴国(刘濞是刘邦之侄)以外,只有皇子及皇兄弟才受封同姓王;二是西汉中期以后,王国所封只有一郡之地。

这两条规矩为后代所遵奉,却在西晋遭破坏。

司马炎始封王27人,无一皇子为王,都是乃祖司马懿的子弟,因此这些诸侯王又被称为宗室王或宗王。

至于原因则是西晋开国的特殊情况。司马氏代魏早在司马懿父子两代手中就已完成,司马懿的众多子弟都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司马炎只不过捡漏而已,因此不得不以封王来酬谢其叔祖、叔父等人。

分封宗王自然是大大的失策,因为这些人与皇帝过于疏远,很难起到拱卫皇室的作用。但此错犹小,因为当时的封国不过一郡,国相由中央任命,宗王既不就国,也不掌地方政权。大国户数也不过二万户,仅相当于秦汉时的一个大县,而且租税所入,宗王只食三分之一,财力也不雄厚。

但问题在于,司马炎晚年又令宗王出镇,也就是任用宗王作为重要州郡的都督。

本来这只是一种安抚性措施。因为自泰始分封以来,宗王与皇权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司马炎深感不安,便一方面分封皇子以为制衡,一方面又在政治上排抑他们,令宗王离京就国(当时就国被视为苦事,皇子王都不就国。)

为了缓和就国诸王的不满,司马炎只得采用增加封邑,以及“国皆置军”等措施来安抚他们。

但这些措施却把宗王的政治地位与执掌军事的权力结合起来,形成了一股足以与中央抗衡的力量。出任都督的宗王既握数州军符,又掌数州民事,权力极大。

司马炎晚年已感问题的严重性,便又采取了文景时的“以亲制疏”之策。具体来说就是,一令皇子就国,各统数州,出任都督,以分宗王之权。二是扩大皇子王国的疆域,增加封邑。

如吴国有丹扬、吴郡与吴兴三郡,清河国有清河、勃海二郡,秦国虽不明所辖几郡,但领户至八万之多,也有三四郡之谱。

正是这一条打破了汉景帝以来以郡为国的老规矩,也是四百多年未有之现象。

司马炎作这样的安排,本是想让皇子王结成一强有力集团,以与宗王对抗,但这个遗愿终归破灭。因为皇子们也同样怀有夺权的野心,结果两大集团的利害冲突终于在昏庸的惠帝和刚愎的贾南风当政期间,酿成了八王之乱。

西汉封建引起一场内乱,西晋封建导致了王朝覆灭,两代的失误理应留给后人深刻的教训,但却不尽然,仍有人念念不忘“广树藩屏”的教条,担心“枝叶微弱”,一心想恢复封建制。

最令人想不到的就是千古一帝唐太宗。他原打算让皇子出任州刺史,并实行世袭,同时也让一些功臣如法炮制,享受同等待遇。多亏这一设想被魏征等人劝阻,也为众臣所辞让,才未付诸实施。

但事情并未到此完结,封建的阴影一直残留在世人心中,尤其是在武则天改唐为周后,又有人因此而认为郡县制不可久安。甚至在蒙古入主中原之初也采用封建制,以皇子为万户,分领各州,直到忽必烈初年才又“罢侯置守”。

此去秦代已有千年,足以反衬当年始皇坚持郡县制是多么的远见卓识。

虽然封建的想法始终没有止息,但汉晋二代的教训还是为大多数智者所接受。因此,自隋以后,就永远取消了封建制,皇子只是虚封,并无实土。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明代。

明代有藩王,很多人以为那就是封建,实则不然。

明朝宗室,既不同于汉晋,又不同于唐宋。汉晋宗藩裂土临民,犹如独立王国;唐宋宗室不胙茅土,其贤能者皆策名仕籍、自致功业,而宦绩相业亦不绝于书。

明太祖以汉晋唐宋为鉴,对前代宗室政策有扬有弃,最终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

明代藩王除了俸禄,其实并没有多大权力,甚至被困于王府不得出。朱棣起兵前的窘状就可见一斑。

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且不可参合四民之业。

所以明代并不是“封建”社会。

汇总而言,中国历史上真正实行封建的也就三个朝代——周、西汉、西晋,按严格的学术定义,晋以前才是封建社会,晋以后可称“分封社会”!?

所以,用封建社会一词来规定从秦到清的社会性质是名不副实的。但中国既习用已久,也难于取消,结果就是导致汉、明分封制没有差别的错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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