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电动车起火致1死5伤,租户向房东和物业索赔200万,房东喊冤

小小铅笔事 2024-06-15 02:59:54

5月8号凌晨两点多钟,广东东莞市常平镇临街一老旧小区二层楼的租户失火,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并用工具破拆二楼的防盗窗为生命开辟了一条通道。

消防人员救出了一名女子和5个小孩,但不幸的是,火灾也导致了一个39岁的男子不幸身亡。

据悉,当晚最小的儿子和夫妻二人睡在一屋,其余四个女孩睡在另外一屋,夫妻二人凌晨的时候闻到了烧焦味,起来查看才发现原来放在客厅的电动车起火了,火势非常猛烈,夫妻俩感觉不妙,妻子立马抱着小儿子往外跑,丈夫立刻去叫醒四个女儿。

妻子跑去楼梯间去拉消防栓的水管折返回屋,但没想到火势蔓延太快,男子被房顶的燃烧的天花板砸下来,砸到了后背后跌倒在四个女孩的房门前昏迷不醒。

后来,消防官兵赶到,把他们救了出来,男的当场死亡,女子的脚被烧伤,其余4人进了ICU,但是目前已经恢复健康。

起火原因是摆在客厅多年的电动车锂电突然着火,租户说电动车一直放在室内客厅的地方,自己没有给它充电,是它无缘无故起火的。

死者的妻子说当时自己跑到了楼梯间,想要去拿消防管子灭火,但是发现这些管子里面根本就没有水,而且房东也没有给他们配备相关的灭火装备,楼梯也没有逃生标志,防盗窗户也没有逃生口,消防通道阻塞,当天也没有保安值保。

相关部门对这次火灾事故也做出了详细的调查,发现失火的为一栋七层的建筑物,起火户为204,起火点为二楼客厅,是电动车起火导致家具燃烧。

二楼外围装有防护网,当时消防官兵攀爬到一楼的顶棚把二楼的防盗网切开一个口,再从房间的窗户救出四个女孩,但后来确认防盗门是有逃生窗口的。

一楼和二楼各有一个消火栓,经调查消防栓未保持完好有效,确实是存在管道漏水的情况。

一层有设置灭火器,楼顶有消防水池,消防通道并没有堵塞,没有安装应急照明灯以及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部门最终对此次火灾的认定为锂电起火导致火灾。

死者妻子认为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到电动车锂电池身上,物业和房东都有责任,自己的最大的女儿才六年级,最小的女儿才读幼儿园,老公因为这场火灾没了,家里的顶梁柱就没了,收入也就没了,对于他来说是晴天霹雳的。

她认为房东和物业在这次事故中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所以他们找来了律师做了一个评估,5个孩子从现在开始,如果抚养到18岁需要多少费用,家里两个老人把他们赡养到终老,需要多少费用都全部一一罗列,最终死者家属分别向物业和房东索赔死者孩子抚养费,死者双亲的赡养费,死者的丧葬费等等共计200万元。

现在死者还在当地的殡仪馆保存着,死者的妻子说自己没有钱把他火化。

相关部门对此,也组织了房东和死者家属沟通,但是房东认为是你自己把电动车放在我的出租屋里,我千嘱咐万嘱咐,就不能把电动车放到房间里面,要注意安全,现在我的房子烧成这样,你还要我赔你钱,你把我家烧了那我的损失谁赔?这不是讹诈吗?看法院判定吧,如果划分是怎么样,那就怎么样赔!

而物业称,这是一个很小有着30年楼龄的小区,总共也就20多户,他们从2022年接手至今,每个月收的管理费只有3000块钱,都不够养一个保安,没有保安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非得要在这个时候找茬说这一点。

消防认定结论就是他私自把电动车带回家造成的火灾,而且物业多次提醒,自从南京发生火灾之后,更是三令五申,而且他们家5个小孩那么多,他还敢这么做?

事发之后,物业已经主动帮忙租了临时居住的房子,还联系公益团体帮忙召集募捐了2万块钱给了他们,也给他们备了数百件衣服。

物业称现在就由法院来判吧,该划分的责任那就划分,该负的责任他们来负,毕竟人死在这了,这责任也不能逃。

后来家属又称,那就各退一步,我们也承担我们的责任,200万是有商量的,如果私聊不行那就起诉。

而政府后来组织了两次协调,房东都没有出现,死者家属说他们家没有钱了,家里烧的精光,所有的证件都烧没了,本来9月份前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转到东莞来,现在来不及了,孩子可能只能读私立学校,这么昂贵的费用,他们根本没办法承担,希望政府能够解决几个孩子读书的问题,后来政府把死者的最小女儿幼儿园的费用给减免了,并尽量协助他们申请在政策范围内能申请的救助,妇联也过去给予了慰问。

结语:这租户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她好,她完全规避了自身责任,还不承认不接受电池引起的原因,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锂电池就是个定时炸弹,看了那么多电动车电池引发的案例,为何不顾孩子的生命安把这个定时炸弹安放在家里面?你如果要告的话,那就是告电池的厂商!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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