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这四件事情值得关注!了解一下

曼卉聊财经 2023-12-03 07:23:04
12月起,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这四件事情值得关注!了解一下

今天已经是12月的第一天,对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来说,12月份起有四件事情需要关注了解,和大家的钱袋子息息相关!

一、2022年养老保险补缴将要结束

正常情况下,我国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不能够补缴的,但是近日广东省却下发了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通知。

本次补缴的对象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受到疫情等特殊情况的影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情况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在2022年时没有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而这将会影响到他们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为此广东省下发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允许这部分人员进行补缴,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不是按照2022年的,而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所以如果对于有补缴需求的人员,请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及时缴费,之后将不得进行补缴。

二、最低工资水平上调

11月初,甘肃省发文调整4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一类地区:2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1元);二类地区:19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0.5元);三类地区:19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0元);四类地区:18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5元)。

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今年是一个调整高峰期,已经有山西、上海、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等多个省份陆续发文调整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调整后,目前标准最高的依然是上海市,达到2690元;北京市也超过了2400元,达到了2420元;排名第三的是深圳的2360元。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企业职工的多项待遇都会随之提高,比如试用期工资、加班费、医疗期工资、停工停产工资、社保缴纳基数、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

三、多地公布养老金计发基数

进入12月份,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迎来调整补发。11月底,青海、河北和天津陆续公布了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当年度办理退休的人员,在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前,都是按照上年度的计发基数计算预发养老金的,随着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意味着当年度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迎来重新核算补发。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补发的金额也会越高。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特地为城乡居民建立的养老保险,它的缴费金额不高,一年最低只需要几百元。缴费满15年后,到龄老人每个月也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给老人们一定的生活保障。

按照之前的规定,河北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是到2023年11月25日。但是为鼓励参保群众能够持续缴费,那么在到龄后的养老金就会更高,河北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5日。目前河北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缴费基数。

综上所述,12月份有四件事情需要大家注意,一是2022年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政策,截至12月底就结束了,有需求的朋友们需要尽快缴费;二是多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水平,这对于一些人的工资待遇、社保缴费基数等是会产生影响的;三是多地公布了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这意味着本年度办理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将迎来调整;四是河北延长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有参保需求的人员可以抓紧时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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