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发布 穗云府预征[2024]135号、穗云府预征[2024]142号 征地公告 ,涉及 白云区石门街、人和镇高增村、凤和村、西成村的集体土地, 详细如下:
穗云府预征[2024]135号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 白云区石门街庆丰村、红星村、朝阳村 ,实际以最终用地批准批复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主要规划用途: 市政道路建设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12093平方米( 合18.1395亩 ,国家2000坐标系),实际以最终用地批准批复结果为准。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 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经制定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 2、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3、实行留用地安置。 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4日。 凡从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除正常农业生产外, 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另,涉及国有土地的,按国有土地使用政策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关注‘白云视野’公号,点击 发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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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府预征[2024]142号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广州市白云区 人和镇高增村、凤和村、西成村 ,实际以最终用地批准批复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主要规划用途: 道路用地等。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10328平方米 (合15.4920亩,国家2000坐标系),实际以最终用地批准批复结果为准。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 现状进行调查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 并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经制定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 2、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3、实行留用地安置。 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9日 。凡从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除正常农业生产外, 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另,涉及国有土地的,按国有土地使用政策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关注‘白云视野’公号,点击 发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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