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南京某湖发现腐败女尸,警方判定谋杀,未果;至2023年,警方确认死者身份,并逮捕凶手。
据供述,凶手因感情纠纷,将死者迷晕后装袋沉湖。此外,凶手于2001年谋害该女子后潜逃,2006年因财产继承再杀继母并掩埋尸体,最终被判无期徒刑。此时,凶手正在因“杀继母案”服刑。
总结一下: 01年杀人没被抓,06年杀了继母被抓。然后减刑了,2023年的时候又发现01年的案件凶手也是他 。
网友纷纷在评论区留言:无期该改死刑了,活着浪费空气浪费粮食!“ 我觉得咱国家的法律还是有漏洞,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都需要在完善!”
“ 取消无期徒刑,可以学国外判几百年,这样罪大恶极减刑也出不来害人。不然关了20年,又学了一身犯罪的本事,出来也是继续的危害社会。”
“ 没办法,就像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很多故意伤害罪花钱就能解决跑关系甚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