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房全给儿子,被撵走后,老太想到女儿50平房养老,还将她告上法庭

无羽涅 2024-11-21 13:37:05

一位老母亲有四套房,却将全部房产留给儿子,丝毫不顾生活窘迫的女儿。

在晚年,当她被儿子赶出家门后,却转身跑到女儿的50平方米小房子,要求女儿为她养老。

女儿明确拒绝,而老太甚至将女儿告上法庭。

林女士的父亲早年去世,留下四套房产,但母亲把四套房产悉数过户给了她的弟弟。

母亲的解释是:“你弟弟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有资格继承家产。”

对于女儿的抗议,她的回答是:“女儿嫁出去就是外人,不可能分家里的东西。”

林女士听到这些话时,心里像是被针扎了一样。

那时,她刚刚凑齐首付,在上海的边缘地带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房子,用于一家三口的安身之所,没有人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艰难。

她一直对母亲心存侥幸。

虽然母亲重男轻女,但她天真地以为,自己在母亲的心里至少还有一点地位。

后来她才真正明白,自己不过是家族利益分配中的“局外人”。

弟弟靠着房租年入几十万,生活宽裕,而她却不得不为每一笔开支精打细算。

几年后,林女士已经不再对母亲有所期待。

她的生活忙碌而单调,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操持家务,陪伴女儿。

直到有一天,她的母亲突然提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口。

“我要住在你家,你得照顾我。”一句话砸下来,林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母亲解释说,弟弟和弟媳忙于事业,无暇照顾她,而且“他家房子是用来出租的,总不能亏了生意”。

林女士努力压抑着心里的怒火,“妈,我家这么小,一家三口住得都很挤,实在没地方了。而且你把所有的房子都给了弟弟,养老的事也应该由他负责。”

母亲却反驳:“你是女儿,孝顺父母天经地义。我给你养大,现在你不管我,怎么对得起良心?”

话不投机,母女俩的争吵愈演愈烈,林女士的丈夫说:“妈,您要不先坐下来,我们再商量个办法。”

母亲却当着他的面怒斥:“什么商量?这是她的责任!

母亲的咄咄逼人让林女士哑口无言,她努力克制情绪:“责任?那我问您一句,您偏心到这个地步,现在又跑来让我养老,您觉得这公平吗?”

母亲听了这话,不仅没有退让,反而提高了声音:“房子给谁是我的权利!你小时候吃我的,用我的,我现在需要你,你不管就说不过去了!”

林女士知道再争下去也没有意义,只得答应让母亲暂住几天,但她心里已经下定决心,要让这件事有个了断。

50平方米的小房子本就局促,沙发成了母亲的临时床铺,而丈夫则被赶去和孩子挤在一间房里。

母亲的生活习惯也让林女士崩溃:用完马桶从不冲水,吃饭总是挑三拣四,甚至把脏衣服随手乱扔,完全不顾林女士的感受。

更让林女士无法忍受的是母亲对女儿的态度。

一天,林女士的女儿正在餐桌旁写作业,母亲打开手机播放戏曲,还时不时跟着哼唱几句。

林女士小声提醒:“妈,孩子在写作业,您声音小点行吗?”

母亲却毫不在意地说:“一个女儿家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还不是要嫁出去,没用!”

这句话让林女士彻底失去了耐心,“妈,您这么看不起女儿,那您来找我养老,是不是也有点讽刺?”

母女矛盾在日复一日的摩擦中不断加剧。

林女士多次联系弟弟商量解决办法,弟弟的态度却始终冷漠:“既然妈愿意住你那儿,你就好好尽孝吧,我这边忙得很,管不了。”

林女士听后气得说不出话,只能挂断电话。

终于,有一天母亲提出要把卧室让给她住,林女士忍无可忍,摊牌道:“妈,您还是去弟弟家吧,他有这么多房子,总比我这挤得下人。”

母亲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声嘶力竭地大喊:“你不养老就是不孝!别怪我不客气,我去告你!”

不久后,林女士真的收到了法院传票,母亲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她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林女士心平气和地陈述了事实:“她把所有财产都给了弟弟,却让我一个人承担养老责任。我全家三口已经住得很挤,再加上母亲,这根本不现实。”

母亲的态度则截然不同,她哭诉:“我把她养大,她怎么能这么冷血?她还骂我,赶我走,我这么大年纪了,能去哪儿?”

法官仔细审理了案情,并查明母亲的确偏心,将所有财产给了儿子,而林女士的经济状况确实困难。

但法律规定,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不能因为父母的偏心而推卸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林女士支付每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作为赡养金,同时责令弟弟承担主要的赡养责任。

庭审结束后,林女士长舒了一口气,她并不反对赡养母亲,但希望公平。

她对丈夫说:“我不会逃避责任,但母亲的偏心,让我一辈子都难以释怀。希望弟弟也能承担起该负的责任。”

偏心不仅伤害亲情,更可能将矛盾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法律可以解决赡养的责任分配,却无法填补亲情的裂痕。

人们常说养儿防老,但如果养育的过程中没有公平和爱,父母的晚年注定举步维艰。

对于林女士而言,这场纠纷或许终结了对母亲的期待,但也让她更加珍惜自己的小家。

她坚信,只有在家庭里播种平等与关爱,才能在未来的岁月里收获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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