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九十一讲
第二册 宋朝、金朝书法批评
第二章 "探析苏轼与黄庭坚:文人书法中的艺术意蕴与美学追求"
第二节 苏轼的书"意"说
一、苏轼重“意”
苏轼论书时常提及“意”这一概念,其在不同语境中均有出现。从宏观层面而言,“意”乃是其书法思想的核心。具体到特定语境,“意”又具备不同含义,有时甚至看似相互矛盾。和古代众多论书者相同,他并未对“意”予以概念上的明确界定。
然而,依据苏轼的艺术思想宗旨以及种种论述,能够得出他的“意”旨在追求“真”。于他而言,“真”是根本,“意”是运用。艺术因展现“真”而美,因能够展现“真”而具乐趣,展现“真”方为创造,且唯有自由的精神方可展现出“真”。
此类思想在他有关“意”的表述里得以体现,并于自身的创作实践中贯彻此精神。他的这一思想对宋朝及之后的书法影响重大,后人也由此将宋人书法概括为“尚意”。
就“意”而言,通常指思想、意念、意志、意味等。和东晋时期书法理论中出现的“意”与“象”的对应有别,苏轼的“意”所对应的概念主要为“法”。苏轼所说的“意”更侧重于个人的思想感受与主见,正如董其昌所讲的“宋人自以其意为书耳,非能有古人之意也”。明白这点,我们方可较为准确地把握苏轼之“意”。
苏轼之“意”首先在于尊重创作者的独立思考和情感表现,此乃他整个艺术理论的核心命题。葛立方《韵语阳秋》记载了一则苏轼有关文章做法的故事,文中写道:坡尝诲以作文之法曰:詹耳虽数百家之聚,州人之所需,取之市而足。然不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明事,此作文之要也。此解释清晰明了,所谓“意”,即为自己的思想、主见等。
苏轼极为重视作品要展现出创作者的意志和寄托。他表示: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苏轼所谓“意造”,是相对于那些拘泥于前人法则进行创作的方式来讲的。不墨守传统法则,大致依照自己的心意、没有先入为主的计划式书写,此即“意造”。他自述写字时依凭自己的意志行事,至于一点一画是否符合传统标准,无需刻意谋划。倘若不依照某种固定程序书写,便可能写出多变的姿态,从而传达出作者的意志,而非观念的图解,因而他告诫人们“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
苏轼在评判前人以及同时代人书法时,皆体现出轻视模仿、注重创造的观念。曾敏行《独醒杂志》记录了这样一则故事:“有客对东坡说:‘章子厚每日临摹《兰亭》一本。’东坡笑言:‘擅长临摹者并非自得,章七终究不会出色。’我曾见过子厚在三司北轩所写的《兰亭》两本,确实如坡公所言。”苏轼嘲笑章惇,觉得章氏书法难以出色,缘由在于他过度遵循前人法则,不敢自主,如此只能获取古人的刻板模样,无法创作出具有生命力的新作品。
在《书张长史书法》的跋文中,苏轼讲道:世人听闻古代有人因见桃花而悟道,纷纷传颂桃花,便将桃花当作饭来吃。吃这“桃花饭”五十年,依旧毫无关联。正如张长史见担夫与公主争路,从而悟得草书之法。若想学习长史的书法,每天向担夫探求,岂能有所得?这里引用的是《五灯会元》卷四“灵云志勤禅师”条记载的故事:志勤禅师“起初在为山,因见桃花而悟道。有偈曰:三十年来寻剑客,几回落叶又抽枝。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众人览偈,询问其所悟,与之相契合。为其说道:“从缘悟达,永无退失,善自护持。”
志勤将自己寻求悟禅比作张华寻求干将、莫邪二剑,一见桃花后便能从桃花艳丽的形态顿悟到自由解放的蓬勃生机,当下直入真如佛性,由此开悟,成为著名的禅宗公案。苏轼称有人听闻见桃花悟道的故事,便也去看桃花,结果却荒废一生。张旭从公主担夫争路中悟出草书法,但学习张旭草书却不能从担夫那里寻求。苏轼认为,单纯模仿前人作品或方法无法抵达书法的至高境界,必须拥有自身的体悟。
苏轼重“意”,还在于表达随时随地的感受,无需“意在笔先”,也不必计较优劣。他表示: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蹈袭古人,是一快事也。
(此讲内容共计:1711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主编)
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