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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举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思想认识,狠抓九分落实,不折不扣把全会改革部署落到实处,即日起,人民法院报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司法热点观察”专栏,以“深”“活”兼具的融媒体报道,展现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为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敬请关注。
在福建,一提到民营经济,就会说起“晋江经验”的诞生地——泉州晋江。泉州市两级法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将提供高效多元的解纷服务、为企业“正名”修复信用、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等作为抓手,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昔日“一枝花”,如今“秀木聚成林”
旗帜
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
——摘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东海之滨,福建泉州。
远眺历史,这里曾是东方第一大港,“涨海声中万国商”。沿着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制造”从这里走向了世界。
跨越千年,这片土地依然涌动着“敢为人先”“爱拼会赢”的创新动能。在“晋江经验”的科学指引下,一路走来,泉州从初创时的“乡镇企业一枝花”,到如今的“秀木聚成林”,始终坚守实体经济,不断擦亮民营经济的“金字招牌”,让“品牌之都”“民办特区”的美誉更加深入人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默默滋养着民营经济这棵“参天大树”向上生长。
速度:“法院﹢”解纷快一步
晋江,古时是泉州府首邑,我国东南沿海一颗璀璨的明珠。安踏、特步、361°等90多个知名品牌从这里诞生。从晋江市中心往西北方向驱车十几公里可到达中国陶瓷名镇——磁灶镇。
2023年春天的一天,应法院之邀,王簪泽步履匆匆地赶到建材城调解一起纠纷。王簪泽,深耕陶瓷领域30余载,当年从陶瓷行业的销售员干起,如今是当地一家知名陶瓷企业的董事长,也是晋江市建材陶瓷行业协会名誉会长。此外,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晋江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走到位于建材城的磁商投资大厦3楼一间办公室前,王簪泽推门而入,此时室内“火药味”十足。
“这批陶瓷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要钱?没门!”
“去鉴定。如果质量不过关,我们马上销毁!”
……
“救火队员”王簪泽凭借多年行业经验,从企业利益最大化角度着手,仅用1个多小时就让双方心服口服。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各退一步。
“他在陶瓷业打拼多年,了解企业经营,一句‘不要把合作的路堵死。向前看,大家以后都有机会’说到我心坎上了。”当事一方的晋江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苏某说道。
“基层的矛盾不怎么大,但都比较琐碎,如果不及时干预,就会占用本已紧张的诉讼资源,激化矛盾,因此调解特别重要。而像王簪泽这样具有熟悉行业经营规则且颇受大家信任的企业家是非常合适的调解人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锦平认为“行业纠纷,让行家来解”,可以让当事人更能听得进、听得懂。
在解纷主体上做“加法”,泉州法院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领导的大治理格局中,积极整合、引入各类非诉解纷有效资源力量,联合泉州市工商联,开辟商会调解新模式,实行多元调解“大合唱”。此外,结合泉州市金融资源集聚、市场活跃的特点,创新“法院﹢金融”调解模式。泉州中院联合多部门设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吸纳全市37家金融机构入驻,对信用卡、小额信贷、小微企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4类金融纠纷实现集约高效处置。调处成功率是传统模式的四倍。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新模式从2000多个候选案例之中脱颖而出,获评“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温度:帮助企业“正名”“回血”
从晋江市中心出发,往东南方向驱车十几公里就来到“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石狮市。
走进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石狮市某制衣公司生产车间,一片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工人们正忙着将成品装上一辆辆运输车,发往全国各地。
而谁能想到,眼前这家开足马力生产的大型服装公司,也曾经在市场环境的震荡下“跌倒”过。
前些年,受市场环境影响,这家制衣公司订单缩减、效益大幅下滑。因无法按期偿还金融担保,被银行诉至法院,后被申请强制执行到期债务。其他金融机构见状,也欲停止向其放贷。
企业究竟是一时之困,还是债台高筑?在实地走访过程中,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许自猛发现,该公司因受未执结案件影响,已无法正常申请贷款,不少潜在交易对象担心交易风险将其拒之门外。
尽管如此,企业负责人还在顽强坚守,订单量也有所回升。这时如果简单采取“查、扣、冻”等强制措施,势必扼住企业生存的喉咙。
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同时又能充分保障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许自猛想到,尽快对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激活其“造血”功能。于是,石狮法院协同税务部门、社区、行业协会等,指派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开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其在招投标、参与交易、转续贷等方面恢复如常。作为申请执行人的石狮市某银行在收到证明书后,经呈报上级银行,同意该企业分期还款。
迎来了“开闸放水”,这家企业很快重现生机,提早8个月偿付完借款及相应利息。
“民营经济发展过程有‘几怕’,其中之一就是怕遭遇‘融资难’。企业家希望破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福建省人大代表、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鞋业生产技术总监陈少伟深有感触。
当陈少伟了解到,2023年泉州法院综合运用绿色通道、灵活查封、信用修复等方式,挽救了778个“不幸但诚信”的被执行人时,表示十分赞赏:“信用可说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修复信用让曾经‘跌倒’的企业,重新站立起来。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提振我们发展信心的重要一环。”
的确,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哺育着民营经济这片“森林”更加“本固枝荣”。
在泉州,营商环境被市委市政府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对标中心工作,我们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先后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12份文件,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竞争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更多泉州民营企业‘壮起来’‘走出去’。”泉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许良才坚定地说道。
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
从石狮沿着晋江流域逆流而上,便到了晋江东溪上游发源地——永春。在这里,一坛老醋,香飘千年。永春生产的老醋,浓酸不涩、醇香浓郁,与山西老陈醋、镇江香醋、四川保宁醋并称为中国四大名醋,深受消费者喜爱。
谁承想到全国闻名的“永春老醋”这个“金招牌”“老字号”,也遭遇到“傍名牌”之困?
2023年4月,泉州中院受理了永春某醋业公司与永春某酱醋厂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早在2005年,我们就注册了这款‘黄底红标’的商标,并将之融入产品包装中。”永春某醋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设计让产品装潢的视觉效果和外观有别于市场上其他产品。
永春某酱醋厂公司则认为,自己公司自1987年就开始使用这样的包装装潢,远早于永春某醋业公司注册商标的时间。
所以真相到底如何?是李鬼有意“撞脸”李逵,还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关键是如何把握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的适用。”承办此案的泉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黄熠在翻阅卷宗后,找到了问题所在。
在一份国家专利局的决定书中载明,永春某醋业公司的瓶贴早在1957年已启用。对“黄底红标”的商标注册后,永春某醋业公司持续将该注册商标融入其永春老醋产品的整体商品装潢中进行使用。
相较而言,永春某酱醋厂公司无法有效证明自己在1987年就开始使用这样的包装装潢。
抽丝剥茧下,案件的事实被还原。综合全案证据,泉州中院判决永春某酱醋厂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永春某醋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万元。
“商标侵权往往还伴随着‘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容易给企业带来市场份额的减少和声誉受损等危害。”黄熠说道,为激发创新创造热情,建立与知名度相匹配的商标保护制度,近年来,泉州中院审结“九牧”“斐乐”“安踏”“特步”“鸿星尔克”等商标侵权案,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惩戒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源头侵权等违法行为。
商标侵权审判只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一部分。面对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的环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在“晋江经验”的推动发展下,泉州企业春潮涌动,成为专利大市。翻开一篇长达31页的调研报告显示:至2023年底,全市年度专利授权量连续13年位居福建省设区市首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19.6件、4.74件,居全省第一梯队。
“为了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我们成立全国法院首个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行‘1小时’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探索建立‘1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机制。还设立全省中院首个涉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办公室和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为企业‘走出去’及时提供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东亚说道。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泉州知识产权法庭,泉州成为福建省第三个成立知识产权法庭的城市。今年以来,该庭受理专利类案件占比18.14%,同比增长0.52%,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案件数同比增长41.51%,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强度不断提升。
“我们努力对标‘全国先进全省一流’,打造与市域特点高度吻合、与企业需求高度契合、与审判业务高度融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果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晋江经验”始于晋江,又不止于晋江,正助力泉州民营经济不断勇立潮头、扬帆远航。
千年泉州港,春潮奔涌,千帆竞发。泉州,正凭借民营经济发达、世界文化遗产城市的优势,不断续写新的历史华章。
促进民营经济更加“本固枝荣”
——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
记者 何晓慧 林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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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全面系统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核心内容的“晋江经验”。新时代,福建法院如何传承弘扬“晋江经验”?
金银墙: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民营企业发展关心关爱,寄予了殷切希望。福建法院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一以贯之地弘扬和践行“晋江经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持续推出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的“五商原则”和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的“五项保护”,加大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福建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9.18万件,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764件,有效盘活资产113亿余元,挽救危困企业182家,走访企业1593家,为3425家企业修复信用。全省法院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记者:今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福建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16条细化举措有什么特色亮点?
金银墙: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二”。福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结合省域特色,积极回应民营企业需求,推出了这16条司法服务保障细化举措,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些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重在“升级”,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格局等方面实现了“进化”,体现了更高站位;重在“创新”,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深化司法集约送达等特色工作创新,着力以高质量司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打气”,体现了责任担当;重在“落地”,更加注重省高院“统”的优势,强调形成“立审执破调”一体化贯通全方位保障的工作体系,倒逼各级法院和法院各相关部门推动政策措施早落地、早见效,体现了实干实效。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下一阶段,福建法院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金银墙:福建法院将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前瞻性实践成果结合起来,以“抓九分落实”的决心和力度,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本固枝荣”。坚持“破”“立”并举。善于打破思维习惯、路径依赖,发扬“爱拼会赢”“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在司法领域谋划新举措、塑造新动能、强化新供给,力争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助力一个行业,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舒筋活血”的营商环境。坚持“亲”“清”有度。坚持“如我在诉”的意识,依法平等公正保护各方权益,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何晓慧 林泳 | 通讯员:陈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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