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正荣一号院交房问题、二期停工问题

清源山下视 2024-07-17 16:44:09

01晋江·正荣一号院交房问题

近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有关于“关于晋江·正荣一号院题”投诉:位于晋新路与新成路交汇处的晋江·正荣一号院,单元还不具备交房条件,但要求业主交房不仅违约且未发,正荣一号院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点击查看大图)

对此,2024年6月21日,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回复:

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正荣一号院项目位于晋江市新塘街道,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正耀置业有限公司,您反映的为正荣一号院一期项目。该项目一期于2021年5月11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开始对外销售,2024年5月7日取得《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已于2024年5月13开始进行集中交付。

关于房屋工程瑕疵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针对项目工程瑕疵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后续如您有发现其他工程瑕疵问题可至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及时进行处理。

关于延期交付问题。因您反映的项目延期交付处理属合同约定事项,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本着服务业主的理念主动与您沟通协商相关事宜,妥善解决您的合理合法诉求。

关于物业费问题。经核实,您于2021年5月购买该项目39栋101号房屋并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第九章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管理约定:“物业服务费为1.9元/平方米•月。”同时您于2021年5月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的《特约增值服务协议》约定:“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0.6元/平方米•月”,您可按照合同及协议相关约定缴交物业服务费。

关于车位尺寸问题。经与您联系,您表示您尚未购买该项目地下室车位。如您对地下室车位尺寸存在疑义,您可至物业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施工图纸。

关于消防设施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已于2024年5月7日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如您对消防设施存在疑义,可向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联系电话:82108758)进行咨询。针对您反映的项目消火栓箱内配件不齐全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已约谈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全数排查消火栓箱配件配置情况,立即补齐缺失配件。2024年5月17日,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到该项目现场抽查,所检消火栓箱内配件均已按规范配置齐全。

关于连廊护栏设置问题。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规范要求:“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经查看,现场防护栏杆高度为1.1m,符合规范要求。

关于小区跑道问题。经核实,小区内设有彩色健身跑道,健身跑道现场施工情况与施工图纸基本保持一致,您可至物业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施工图纸。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

02晋江正荣府二期停工问题

近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有关于“晋江正荣府二期停工”投诉:本人于2021年12月16日购买晋江正荣府一号院5栋*01合同交付日期应为2024年7月30日。目前楼盘尚有25栋未交房,承诺会在5月底全面复工,但就目前为止,正荣府楼盘工地25栋住宅楼只有区区十人施工。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点击查看大图)

对此,2024年6月28日,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回复:

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正荣一号院项目位于晋江市新塘街道,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正耀置业有限公司,您反映的为正荣一号院二期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7月2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宽展期为180日。

关于施工进度及交付时间问题。经核实,正荣一号院项目二期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及配套工程施工。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并责成开发企业倒排工期,并加强与购房业主的沟通渠道,及时向业主通报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尽快将商品房交付给业主。

关于预售资金监管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晋建综﹝2021﹞5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预售资金监管,目前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足以覆盖后续工程建设。后续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晋建综﹝2021﹞244号)及《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预售资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建综﹝2021﹞283号)规定进一步加强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工程建设。

来源:晋江热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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