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8月17日,麻城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民辅警在工作中获取到一条线索:辖区居民冯某信(男,54岁,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人)经营的小卖部内存放有大量液化气罐,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获悉这一情况后,南湖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前往核查,当场查获9罐(7罐12公斤级规格,2罐3公斤级规格)液化气罐,其中7只12公斤级规格的气罐内充满液化气。
民警立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将液化气罐转运至安全场所储存,并依法将冯某信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冯某信对非法运输、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违法行为人冯某信在没有取得储存、运输和销售液化气资质的情况下,为周边居民提供灌换液化气服务,牟取不法利益。目前,违法行为人冯某信已被麻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4年9月3日,麻城市公安局歧亭派出所民辅警在工作中获取到一条线索:辖区居民曹某洲(男,55岁,麻城市歧亭镇人)在其租赁的私宅车库中存放有大量液化气罐。
获悉这一情况后,歧亭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当场查获15公斤级规格的液化气罐41罐。经检查,所有气罐全部满装液化气。据了解,曹某洲存放液化气罐的车库处于居民区,人口密度大,一旦液化气发生泄漏,引发公共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立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将液化气罐转运至安全场所储存,并依法将曹某洲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曹某洲对非法运输、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违法行为人曹某洲在没有取得储存、运输和销售液化气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灌换液化气生意,牟取不法利益。目前,违法行为人曹某洲已被麻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麻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