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事件,难道要迎来翻转?据多家媒体报道,公司一方称事件中的被开除员工,可能涉嫌学历造假,是惯犯,
辞退理由学历造假?职业骗薪?公司是受害者?作者赶紧又回看了公司发出过的声明,在开除理由上,写的是孙姓员工,因为工作能力不胜任,不予通过试用期。在当时并未提及,员工学历造假,这一点很重要,
理由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因为,两种开除的理由,带来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用人单位,以工作能力不胜任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有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的程序,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如果是员工在入职的时候,伪造简历,被单位发现,就简单了,可以直接开除,且不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而且,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造假入职,只是为了骗取工资底薪,并没有实际干活,比如多公司挂职,那么,实习期5个月工资,即便按照80%发放,再加上离职补偿金,这样的金额足以立案了,诈骗罪。
反之,如果员工简历造假,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工作机会,那就是一般的民事欺诈,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补偿金。
症结现在,离职员工称公司使用盗版软件,这涉及到版权侵权问题,被侵权者是软件所属公司,公司称员工可能学历造假,这是涉嫌骗薪问题,无论是,版权还是学历造假,口说无凭,各自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
但是,这和不怕仲裁,不怕一审二审的态度没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是相互成就关系,不应该如此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