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第三弹,文昌再上一分。
8月6日,文昌市发布了《调整我市商品住房购房政策》的通知。继乐东、定安后,文昌也终于发了进一步的调整政策。
其中引起楼Sir关注的2条政策是:1、务工证明即可购房;2、承诺售房,便可房票+1;
看得出来,每个城市好像都要「因城施策」,创新规则频发,但是否真的「对症下药」了呢?
关于政策重点,楼Sir简单列出来一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1.提供在我省务工的相关证明的人员;
将前期的各种限制进行了最大程度的松绑,「全省范围」、「务工」、「相关证明」就可以在文昌买房。
在此之前,文昌的5月份政策还需要连续2年个税社保。
此番不提社保、公积金等限制性要求,有相关证明即可;不提劳动合同,务工也算,有工资条是否也算相关证明?
2.提供人才认定相关证明(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书)的人员。
和上条一致,模糊限制,增加解读空间,也可以增加购房者范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我市购买不超过2套住房:
1.本省户籍居民;
与乐东一致,将户籍限制范围从当地放大到全省,也是一种大力度松绑。
2.提供在我省务工和人才认定相关证明(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书)的人员;
在省内务工+人才认定=文昌2张房票。
3.在我市各类产业园区企业工作的人员;
4、在我市航天科技、旅游、现代服务、高新技术、高效农业等产业服务的人员;
扩大可购房套数,鼓励类产业和园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可有2张房票。
5.通过招录招聘、选调、调动、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我市购买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1套。
四、在我市已有不超过2套住房并承诺2年内将现有的1套住房销售的人员,可在我市申请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
这条便是开篇时,楼Sir认为创新程度极强,松绑力度极高的内容。
符合条件者,进行承诺就可以房票+1,但限定条件是新建商品房,这承诺是否需要签字画押,是否只是口头承诺,尚未有政策说明。
且此条政策也并未限制户籍、职业、以家庭为单位等条件,是否可以理解为,小明省外户籍,在海南省无社保公积金,限购之前在文昌市有1套房,「承诺」要卖,就可以立即再买一套。
这是妥妥地在本地的购房者中在挖掘剩余价值,算是极大松绑!
具体原文,楼Sir放在下面了,至于定安的这个政策,各位觉得如何,咱们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