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一则无臂男子乘坐地铁时被要求出示残疾证以证明自己是残疾人的视频,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此事发生于湖北武汉一地铁,故事的主人公是李先生。李先生在讲话时,我们肉眼可见其手臂已经没了。
但是要过安检时候,却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因为工作人员要求李先生出示残疾证。
不幸的是李先生没有带残疾证,他以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残疾,工作人员应该会让他过去。
没想到得到的回应却是不符合规章制度,必须有残疾证才能证明乘客是残疾人,才能免费放行。
尽管李先生再三解释自己即便带了残疾证也拿不出来,可是这也不行。
最后地铁工作带班领导过来,依然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无奈之下,李先生花钱买了票才通过。李先生最后还劝告大家以后出门一定要带好证件。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们不禁觉得地铁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太过死板、太过不通情达理了?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于防止不法分子投机取巧,使用障眼法来达到逃票的目的。
但是,对于这种显而易见的身体残缺,我们是不是要考虑下真实情况,然后做出人性化的决定?
如果仅凭证认人,笔者觉得这有点本末倒置。好像有证就可以走遍天下,哪怕不是残疾人!
残疾人通过办理残疾证,可免费乘坐市内汽车、轻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这本是国家为残疾人提供的一种关于出行的福利政策。
现在却让这个证成为出行的“绊脚石”,实属不应该,因为身体本来就带着某些属性,我们不能够忽略这种客观存在。
尽管如此,但是还是如李先生所说,大家出门还是把证件带好吧!毕竟这样对谁都方便,也不会耽误事情。
好在本次事件中地铁客服称会把相关情况反映给执管部门,他们会进一步考虑相应的可行性。
行文至最后,笔者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考虑福利政策的真实用意,而不是凭证认人,让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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