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鄂城区公布2例典型案例!

心灵捕手小哲 2024-10-01 04:46:09

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已成为现阶段市民诉求的热点问题,为有效解决油烟噪声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多措并举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巩固并提升全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2024年9月30日,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通报两例油烟污染典型案例,两家餐饮油烟污染扰民被行政处罚。

案例一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25日晚上19时27分,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区分局、鄂城区市场监督局、凤凰街办执法中心执法人员依法到鄂州市鄂城区某餐饮店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清洗维护保养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店烧烤作业间正在作业,油烟没有净化通过直排抽烟机正在向窗外排放。

【整改情况】

本案中,该餐饮店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该店烧烤作选达业间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三年,餐饮业举步维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送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湖北省优化营商条例》规定的情形。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情简介】

根据2023年12月19日鄂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指挥调度组办公室《关于鄂州市第11轮污染天气临时管控问题日报》现场巡查问题鄂州市鄂城区某餐厅,该店铺排风口油烟明显,烟雾较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油烟污染问题反复。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时18分,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区分局、鄂城区市场监督局、凤凰街办执法中心执法人员依法到该餐厅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清洗维护保养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已安装但没有使用。《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不得闲置或者擅自拆除油烟净化设施”的规定。

依据《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烟净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

本案中,该餐厅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进行了清洗维护,保证以后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三年,餐饮业举步维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湖北省优化营商条例》规定的情形。

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该餐厅罚款人民币5000的行政处罚。

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通过做到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倾听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议处理、第一时间联合部门执法、第一时间反馈处理情况,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以为居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为己任,不断探索解决油烟问题的路径;以共同缔造理念引领“清洁家园”行动,共筑美好家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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