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宋芬)越野车左前轮不小心掉到路边沟里,倒车时用力过猛,未顾及车后行人,导致一人身亡。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涉案女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7个月。
被告人为任某,女,54岁,掇刀人。
2021年6月4日21时许,任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在荆门城区一小区掉到路边一沟里,她在挂上倒挡踩油门倒车时,不慎撞到车后一行走的老太,造成对方受伤送医救治。事发后,任某主动拨打110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相关事实。同月7日,交警部门认定任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022年4月18日,伤者经医院救治无效身亡。经司法鉴定,2021年6月4日交通事故所致的外伤为老太身亡的根本原因。后来,涉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了亡者家属经济损失73万余元。
法院认为,任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身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任某在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案发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任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